茂名市妇幼保健院托育园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茂名市妇幼保健院托育园是一所集托育、儿童保健、早期干预、早期发展、婴幼儿发育检测为一体的普惠性公办托育园。设有全日托、半日托、临时托共125个托位。现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岗位代码 | 招聘
岗位 |
招聘人数 | 学历 | 专业 | 资格条件 |
T2023002 | 保育员或育婴员 | 3 | 中专及中职以上学历 | 不限专业 | 1具有医学专业、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保育员职业资格证书》或《保育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证书》、《育婴员职业资格证书》、《育婴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证书》 、婴幼儿照护经验,受过保育相关培训的人员优先。
2.非医学专业人员须具有保育员或育婴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证书 。 |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婴幼儿照护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健康合格证明。
4.具有从事岗位所必须具备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专业或技能条件。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年龄在45周岁以下。
7.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其他应聘人员须于资格审核时提供相应毕业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3年5月19日至2023年6月3日。
(二)报名要求。考生添加QQ群:827977870,用于接收招聘通知。符合条件的考生请于2023年6月3日下午17:30前
将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等资料的扫描件,以“应聘岗位-姓名”命名,以压缩包附件形式发至市妇幼保健院党委组织人事部邮箱(rsk4564553@126.com)。(三)注意事项。考生报名时应确保所填各项信息真实有效,凡以虚假信息报名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考生应践行诚信报考,对恶意报名、攻击报名系统的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资格审核。
1.市妇幼保健院托育园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岗位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核及筛选。
2.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录取资格。
四、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招聘方式
1.招聘采用面试方式。符合资格条件者通知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
为自动放弃。
2.面试时间:6月6日下午15:00。
3.面试地点:茂名市妇幼保健院综合楼十楼会议室
4.面试采用百分制,面试合格成绩为60分以上,面试成绩在茂名市妇幼保健院党务公开栏公布。
5.若考生面试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面试主评委评分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则由医院党委研究决定。
(二)体检
托育园根据实际岗位需求在面试成绩60分以上的应聘者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人员,组织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取消资格,可从面试成绩60分以上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人选。
(三)公示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将在茂名市妇幼保健院党务公开栏公示。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录用的,可从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四)聘用
经会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或举办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执行茂名市妇幼保健院托育园规定的薪酬待遇。
(五)注意事项
1.应聘者必须对个人所提供的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签订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立即解除合同。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妇幼保健院党委组织人事部负责解释。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668-2921553
监督电话:茂名市妇幼保健院纪检工作室0668-2921772
附件:
茂名市妇幼保健院托育园
2023年5月15日
相关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