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研究型的教研员队伍,进一步提升我市教育科研水平,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我市决定公开选聘化州市教师发展中心教研员3名。现公告如下:
选聘教研员共3名,其中中学英语教研员1名,中学物理教研员1名,中学化学教研员1名。
我市“龙头”“马车”学校(化州市第一中学、第二中学、第三中学、实验中学、官桥中学、第九中学)在编在岗教师。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师德高尚,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合作精神。
(二)具有本专业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教书育人实绩突出,有较高的教学业务水平和教育科研能力,在学科教学及研究方面有建树。
(三)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协调、策划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熟悉教育信息技术。
(四)参加教育教学工作满6年(含)以上,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相应学科的中学一级教师以上职称。年龄在45周岁(1977年5月17日以后出生)以下,现在我市“龙头”“马车”学校任教,且在高中循环教学1次以上或具有高三任教经历1年以上。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24日-5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1)《2023年化州市教师发展中心公开选聘教研员报名表》 (见附件);
(2)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3)反映个人综合素质的材料:在教育部门或政府部门公开发表的论文、县级以上教育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
4.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5.资格审查。招聘工作小组对报名人员提供的有关证件及报名资料进行审查。根据报名人员的师德表现、工作业绩、学历、年龄等情况综合分析衡量,按选聘岗位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不足比例的,则按实际符合资格条件的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初审符合条件者按规定比例人数通知参加面试。
6.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不符合报考条件资料或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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