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高州市自然资源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州市自然资源事务中心临聘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对象
本次招聘人员均为临聘人员。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及以上往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正确的政治立场,道德品行端正,品学兼优,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及理论功底,有较好的人际沟通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三)专业要求:
学历层次 |
研究生层次 |
本科层次 |
专业名称及代码 |
建筑学硕士(专业硕士)(A081305)、城市规划硕士(专业硕士)(A083302)、市政工程(A081404)、大地测量学与测量工程(A081601)、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A070503)、土地资源管理(A120405) |
建筑学(B081001)、城乡规划(B081002)、土木工程(B081101)、给排水科学与工程(B081103)、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B081106)、测绘工程(B081301)、地理信息科学(B070504)、土地资源管理(B120404) |
(四)年龄要求为18至35周岁,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5月4日。
(五) 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六)下列情况不纳入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受过党纪、政纪(政务)处分的,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相关部门审查、调查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现役军人以及普通高校在读的全日制学生;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时间安排及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
考生登录报名系统(http://113.107.158.242:9001)按照网上提示方法进行注册、上传照片、填写个人信息并完成网上报名。同时,考生在报名系统页面中须上传以下附件:1.学历证书,2.注册执业资格证书,3.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证书,4.荣誉证书,5.大学成绩单等资料。没有2-5项的可不上传。资料按以上顺序合并扫描为一份PDF版文件,以“高州市自然资源事务中心+姓名+毕业学校+专业”格式命名。留学回国人员除上述资料外,还需将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合并扫描上传。不按规定上传资料的,取消初审资格。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5月8日9:00至5月26日17:00
2.资格初审。
我单位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确认,并根据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按以下次序的先后顺序进行筛选:1.学历层次高优先,2.具有相应的注册执业资格证书优先,3.具有相应专业职称层次高优先,4.获得市级以上技能比赛优秀名次的优先,5.绩点高优先。按招聘岗位1:3比例确定进入考试人选。若不足比例的,则按实际人数确定人选,初审符合条件者待通知参加考试。
(二)考试。
专业技术岗招聘考试包括实操+面试,参加考试人选凭准考证及身份证参加考试。
1.实操(占总成绩70%)。
根据专业类别,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主要以考核岗位实际操作的形式进行,以CAD、ArcGIS绘图等软件应用操作为主、测绘工程专业以仪器操作为主,实操总成绩为100分,实操合格后才能进入面试,合格线为60分。
2.面试(占总成绩30%)。
面试内容包括综合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
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3.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考试总成绩按以下公式计算:考生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考生综合成绩=实操成绩×70%+面试×30%,满分100分,总成绩合格线为60分。
(三)体检。
总成绩合格的考生,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出现考试总成绩和名次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低决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用,由我单位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四)考察。
被聘用人选确定为考察对象,高州市自然资源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考察。
(五)公示和聘用。
体检和考察均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名单在高州市自然资源局政府网信息公开进行公示7天。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由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首次合同期两年,约定试用期为二个月。试用期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凡被聘用的人员,必须服从我局安排,如不服从安排,不按规定时间报到,不签订劳动合同及违反合同有关规定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自聘用日期起,考试成绩保留一年,途中有聘用人员因辞职或其他原因空缺的岗位可从入围参加考试人员名单中根据岗位实际择优递补。
四、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薪酬待遇为3500元/月+专业技术岗位津贴+五险。其它福利津贴按高州市自然资源事务中心规定执行。
五、注意事项
应聘者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携带不齐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本公告由高州市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
查询电话:高州市自然资源局人事股 0668—6613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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