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麻章区治安联防巡逻大队湖光镇队员招录公告

麻章区治安联防巡逻大队湖光镇队员招录公告

为提高湖光镇城镇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强湖光镇治安联防巡逻队伍建设,强化湖光镇治安巡逻工作,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共麻章区委政法委员会委托我镇招聘联防队员2名,定点派遣到我镇综治中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岗位为湖光镇治安联防巡逻队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招录人数2人。

序号

招聘

岗位

招聘人数

学历

要求

专业

要求

性别要求

年龄要求

备注

1

麻章区治安联防巡逻大队湖光镇队员

2人

全日制大专文化程度以上

不限

不限

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

(出生时间:1983.2.6-2005.2.6)

退伍军人或有湖光镇户口者,可加2分,同时有以上两项,可加3分。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有良好的品行、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及工作能力;

3、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报名办法和资格审核

(一)报名。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不接受网络、电话等方式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月30日至2月6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

2、报名地点:麻章区湖光镇兴湖路湖光镇人民政府2楼组织人事办公室。联系电话:2800328。

3、报名需提供的材料: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生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申请,打印纸质版)、退伍证、现工作单位同意报名书面意见等,以上材料核对原件并收复印件一份;本人近期2寸正面白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现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意见。报名时需填写《麻章区治安联防巡逻大队湖光镇队员报名表》,表格可在附件下载打印填写,也可现场填写。

(二)资格审查:根据招聘条件,由我镇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核合格的人员,我镇将通过电话、短信方式逐一通知面试。

四、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只设面试,满分为100分。考生的总成绩由面试成绩和加分构成(加分项目详见招聘岗位说明),面试分数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

面试人员凭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语言表达、临场应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考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从面试成绩合格考生中依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参加体检者,视作自动放弃。若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参加下轮考察资格。

体检合格者方可进行考察。考察由我镇负责组织,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如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本人放弃入围资格等情况出现拟聘岗位人数不足的,经批准可以从报考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按规定对递补者进行体检和考察。

六、聘用及待遇

1、聘用: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麻章区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由中共麻章区委政法委员会与受聘的湖光镇联防队员签订劳动合同。

2、待遇:参照麻章区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工资待遇标准,每人每月3200元(含单位及个人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大病救助险、医疗保险等“五险”费用),金额根据国家政策浮动。聘用人员食宿自理。

本公告由麻章区湖光镇人民政府组织人事办公室负责解释。

湖光镇人民政府

2023年1月29日

附件:麻章区治安联防巡逻大队湖光镇队员招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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