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镇“两新”组织党建工作,不断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切实增强党建力量,特向社会公开招录界炮镇“两新”党组织兼职党建指导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两新”党组织兼职党建指导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方面
(1)忠实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2)全力维护政治安全,自觉抵制敌对势力、黑恶势力和宗教邪教在基层渗透,不信教传教,不利用宗族、家族影响干预基层治理;
(3)有投身基层、服务群众的热情。
2.品行方面
(1)处事公道,作风民主,工作主动,敢于担当,勇于开拓创新;
(2)严于律己,遵纪守法,公私分明,廉洁奉公,在党员群众中有较好的口碑和较高的威信。
(二)岗位所需条件
1.中共党员,具有1年以上党龄,党性强、作风正;
2.应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年龄在18至40周岁,熟悉电脑操作,能基本运用各类办公软件;
本条所规定的党龄、学历、年龄计算日期截至2025年1月20日;
3.贯彻落实上级党委部署的工作任务,熟悉党务,具有较强的执行力;
4.关心党员、热心为党员群众办事服务,能够主动调处基层矛盾纠纷,维护“两新”组织和谐稳定,推动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建设,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协调、发展能力;
5.居住或工作地为遂溪县界炮镇。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录用为“两新”党组织兼职党建指导员:
1.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公开发表违背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决定的言论,参与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有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行的;
2.属弄虚作假、伪造手续或采取不正当手段发展入党的;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严,存在个人主义、自由主义、拉帮结派、团团伙伙问题,成为宗族或其它利益团体代言人的;
3.作风不严不实,不担当,不作为,“四风”问题突出的;
4.近五年曾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
5.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党规相关规定受处分的;
6.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
7.违反刑法,被调查期间和曾受到拘役以上刑罚或者刑满释放(或缓刑期满)和被剥夺政治权利的;
8.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被调查期间和受到治安拘留处罚的;
9.违反其他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受到处理的。
10.道德品行较差,影响较坏,在党员群众中威信不高的。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计算日期截至2025年1月20日。
三、报名
(一)时间
2025年1月20日9:00-1月24日17:30。
(二)报名方式
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自行下载并填写《遂溪县招录两新党组织党建指导员人选资格审查表》(见附件),将《遂溪县招录两新党组织党建指导员人选资格审查表》与有关材料扫描版一并打包发送到指定邮箱(ldj2086@163.com),并于2025年1月24日前将纸质版交至界炮镇人民政府四楼党建与组织人事办公室处。有关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在同一页)、户口本(地址页和本人页)、学历证书、所在党组织开具党员身份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计生证明、纪委审查证明。报名人员所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报名成功后不得更改。
(三)报名要求
1.报名人员的学历应符合报名岗位要求,凡因未按招聘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提供与本次招录条件不相符或提供虚假材料未能通过资格审查的,一切后果由报名人员本人承担;
2.报名人员所留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通讯顺畅,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关闭通讯工具造成的后果由报名人员本人承担。
四、公示和聘用
拟录用人员名单在遂溪县界炮镇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拟录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参照有关规定享受补助福利待遇。
五、其他事项
(一)由于报名人员未能按照公告的要求提供相关证件、资料,或者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取消招录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名人员本人负责。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界炮镇有关规定执行。
(三)咨询电话:庞振霖,18826686660(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附件:2025遂溪县招录“两新”党组织兼职党建指导员人选资格审查表.docx
中共遂溪县界炮镇委员会
2025年1月17日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两新”党组织兼职党建指导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方面
(1)忠实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2)全力维护政治安全,自觉抵制敌对势力、黑恶势力和宗教邪教在基层渗透,不信教传教,不利用宗族、家族影响干预基层治理;
(3)有投身基层、服务群众的热情。
2.品行方面
(1)处事公道,作风民主,工作主动,敢于担当,勇于开拓创新;
(2)严于律己,遵纪守法,公私分明,廉洁奉公,在党员群众中有较好的口碑和较高的威信。
(二)岗位所需条件
1.中共党员,具有1年以上党龄,党性强、作风正;
2.应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年龄在18至40周岁,熟悉电脑操作,能基本运用各类办公软件;
本条所规定的党龄、学历、年龄计算日期截至2025年1月20日;
3.贯彻落实上级党委部署的工作任务,熟悉党务,具有较强的执行力;
4.关心党员、热心为党员群众办事服务,能够主动调处基层矛盾纠纷,维护“两新”组织和谐稳定,推动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建设,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协调、发展能力;
5.居住或工作地为遂溪县界炮镇。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录用为“两新”党组织兼职党建指导员:
1.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公开发表违背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决定的言论,参与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有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行的;
2.属弄虚作假、伪造手续或采取不正当手段发展入党的;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严,存在个人主义、自由主义、拉帮结派、团团伙伙问题,成为宗族或其它利益团体代言人的;
3.作风不严不实,不担当,不作为,“四风”问题突出的;
4.近五年曾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
5.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党规相关规定受处分的;
6.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
7.违反刑法,被调查期间和曾受到拘役以上刑罚或者刑满释放(或缓刑期满)和被剥夺政治权利的;
8.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被调查期间和受到治安拘留处罚的;
9.违反其他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受到处理的。
10.道德品行较差,影响较坏,在党员群众中威信不高的。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计算日期截至2025年1月20日。
三、报名
(一)时间
2025年1月20日9:00-1月24日17:30。
(二)报名方式
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自行下载并填写《遂溪县招录两新党组织党建指导员人选资格审查表》(见附件),将《遂溪县招录两新党组织党建指导员人选资格审查表》与有关材料扫描版一并打包发送到指定邮箱(ldj2086@163.com),并于2025年1月24日前将纸质版交至界炮镇人民政府四楼党建与组织人事办公室处。有关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在同一页)、户口本(地址页和本人页)、学历证书、所在党组织开具党员身份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计生证明、纪委审查证明。报名人员所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报名成功后不得更改。
(三)报名要求
1.报名人员的学历应符合报名岗位要求,凡因未按招聘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提供与本次招录条件不相符或提供虚假材料未能通过资格审查的,一切后果由报名人员本人承担;
2.报名人员所留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通讯顺畅,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关闭通讯工具造成的后果由报名人员本人承担。
四、公示和聘用
拟录用人员名单在遂溪县界炮镇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拟录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参照有关规定享受补助福利待遇。
五、其他事项
(一)由于报名人员未能按照公告的要求提供相关证件、资料,或者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取消招录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名人员本人负责。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界炮镇有关规定执行。
(三)咨询电话:庞振霖,18826686660(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附件:2025遂溪县招录“两新”党组织兼职党建指导员人选资格审查表.docx
中共遂溪县界炮镇委员会
2025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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