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发挥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作用,提高服务群众水平,切实畅通联系服务群众,根据工作需要,我街道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社区公共服务平台工作人员。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事业心、工作责任心和团队合作精神,服务意识较强,公道正派,爱岗敬业,听从指挥,服从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组织纪律、保密观念较强,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年龄为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至截止报名的当天。
(四)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熟悉电脑办公软件操作,普通话标准,口头表达能力较强,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文字处理能力。
(五)中共党员优先,有基层党建工作经验者优先。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招聘人选:
1.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有犯罪记录的;
2.在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现役军人,未毕业在校学生;
5.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不满3年的;
6.存在严重失信失德行为的;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不得报考的情形。
二、工作职责及待遇
(一)工作职责
负责基层公共服务综合平台日常业务工作;指导和配合所在社区党组织开展各类党建工作;配合上级党组织完成各类党建工作迎检任务,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汇报所在社区党建工作情况;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按区同等招聘人员工资标准。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公示、体检、确定聘用人选、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时间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从2022年12月7日至2022年12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6:00
2.报名方式:邮箱报名。请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将《乐华街道招聘社区公共服务平台工作人员报名表》、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电子版压缩制成以“本人真实姓名”命名的压缩包,发送到kfqlhjdbzz@sina.com邮箱。
3.咨询地点:湛江市海滨大道中1号阳光花园乐华街道212组织人事办公室。咨询电话:0759-3232972
4.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有关证件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且需与《乐华街道招聘社区公共服务平台工作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信息一致,一经发现造假,即取消资格。乐华街道办将根据报名信息择优进行面试,对符合面试条件的应聘人员,将通过电话、短信等通知(审核未被通过的,将不另行通知)参加面试。
(二)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时间、地点待定)。考生凭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参加面试,否则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分满分为100分,根据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及招聘岗位数,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三)体检
对拟定招聘人选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体检,体检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执行,需在通知体检5天内提交本人1个月内在县级以上医院体检中心或门诊的有效体检报告原件。体检不合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的,取消体检资格,按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者,按规定进行考察,政审合格后拟办理聘用手续。按照面试成绩排名确定拟聘用人员考察对象,并对其招聘资格条件、违法违纪情况、执行计划生育政策情况等进行考察。对考察合格的,在乐华街道公开栏进行张贴公示,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对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按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至低进行等额递补。
(五)确定聘用人选
由街道党工委根据面试成绩及考察、体检等综合情况确定聘用人选。
(六)办理聘用手续
在确定聘用关系之日起1个月内,由街道办与聘用人选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四、考核管理
聘任期间连续2年考核不合格的,直接解聘;聘任期内出现违法或重大违纪行为的一律立即解聘,聘用工作合同自行终止。聘期内考核合格的可续聘。聘用人员在聘期内要求解聘的,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向街道党工委提出。聘用人员以任何形式离职,街道办事处均不给予安置和补偿。
五、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的人员,如出现《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终止情形,依法终止聘用关系。如果法律、法规、政策有新规定或者上级有新的规定,聘用单位与聘用人选无法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法,聘用单位有权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单方终止聘用关系。
2.应聘人员应提前了解并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加强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应聘。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乐华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事业心、工作责任心和团队合作精神,服务意识较强,公道正派,爱岗敬业,听从指挥,服从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组织纪律、保密观念较强,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年龄为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至截止报名的当天。
(四)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熟悉电脑办公软件操作,普通话标准,口头表达能力较强,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文字处理能力。
(五)中共党员优先,有基层党建工作经验者优先。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招聘人选:
1.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有犯罪记录的;
2.在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现役军人,未毕业在校学生;
5.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不满3年的;
6.存在严重失信失德行为的;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不得报考的情形。
二、工作职责及待遇
(一)工作职责
负责基层公共服务综合平台日常业务工作;指导和配合所在社区党组织开展各类党建工作;配合上级党组织完成各类党建工作迎检任务,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汇报所在社区党建工作情况;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按区同等招聘人员工资标准。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公示、体检、确定聘用人选、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时间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从2022年12月7日至2022年12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6:00
2.报名方式:邮箱报名。请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将《乐华街道招聘社区公共服务平台工作人员报名表》、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电子版压缩制成以“本人真实姓名”命名的压缩包,发送到kfqlhjdbzz@sina.com邮箱。
3.咨询地点:湛江市海滨大道中1号阳光花园乐华街道212组织人事办公室。咨询电话:0759-3232972
4.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有关证件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且需与《乐华街道招聘社区公共服务平台工作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信息一致,一经发现造假,即取消资格。乐华街道办将根据报名信息择优进行面试,对符合面试条件的应聘人员,将通过电话、短信等通知(审核未被通过的,将不另行通知)参加面试。
(二)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时间、地点待定)。考生凭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参加面试,否则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分满分为100分,根据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及招聘岗位数,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三)体检
对拟定招聘人选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体检,体检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执行,需在通知体检5天内提交本人1个月内在县级以上医院体检中心或门诊的有效体检报告原件。体检不合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的,取消体检资格,按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者,按规定进行考察,政审合格后拟办理聘用手续。按照面试成绩排名确定拟聘用人员考察对象,并对其招聘资格条件、违法违纪情况、执行计划生育政策情况等进行考察。对考察合格的,在乐华街道公开栏进行张贴公示,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对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按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至低进行等额递补。
(五)确定聘用人选
由街道党工委根据面试成绩及考察、体检等综合情况确定聘用人选。
(六)办理聘用手续
在确定聘用关系之日起1个月内,由街道办与聘用人选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四、考核管理
聘任期间连续2年考核不合格的,直接解聘;聘任期内出现违法或重大违纪行为的一律立即解聘,聘用工作合同自行终止。聘期内考核合格的可续聘。聘用人员在聘期内要求解聘的,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向街道党工委提出。聘用人员以任何形式离职,街道办事处均不给予安置和补偿。
五、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的人员,如出现《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终止情形,依法终止聘用关系。如果法律、法规、政策有新规定或者上级有新的规定,聘用单位与聘用人选无法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法,聘用单位有权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单方终止聘用关系。
2.应聘人员应提前了解并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加强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应聘。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乐华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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