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江市高桥镇人民政府招聘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站社工公告

  根据廉江市高桥镇人民政府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站社工2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

  2、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服务意识强,作风扎实,服从工作安排。

  3、热爱禁毒工作,有拼搏和奉献精神,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其他具体条件:

  (1)性别:男、女不限;

  (2)学历:高中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入职年龄要求:18-45周岁(即1979年1月1日至2006年1月1日期间出生);

  (4)熟悉电脑、禁毒工作业务;

  (5)有社工证(国家证)、心理咨询师证、退役军人、公安、司法院校毕业生优先。

  三、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聘用: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吸食毒品未戒脱、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3、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因违纪被辞退的;

  4、有精神病史或其他重大疾病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11日至7月14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2、报名方式及地点:报名采用现场报名。(1)现场报名地点:廉江市高桥镇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廉江市228国道旁,广东湛江红树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高桥管理站对面),现场填写《廉江市高桥镇人民政府招聘社区戒毒康复站社工报名表》(报名时需提供电子版一份)及报名资料。联系人:雒君豪;联系电话:15535869893。

  3、报名需提交资料:

  (1)报名时须交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有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具有社会工作者资格证、心理咨询师证、退役军人证等其他相关证件者须提供相应证书原件或有关资料复印件。

  (2)近期免冠正面一寸渐变蓝照片3张。

  (3)填写《廉江市高桥镇人民政府招聘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站社工报名表》2份。

  (二)资格审查。

  1、应聘人员报名时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与填写报名表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取消聘用资格。

  2、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考试前资格审查、录用时资格审查,并贯穿录用工作全过程。

  (三)考试。

  本次招聘禁毒社工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制。

  面试:根据面试得分择优确定体检人选。若同一职位报考者成绩相同,则按有社工证(国家证)、心理咨询师证、退役军人、公安、司法院校毕业生确定名次。

  其他事项: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政审。

  1、考生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择优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执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

  2、体检合格者,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进行政审。

  (五)聘用和补录

  1、体检、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2、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或体检对象放弃的,政审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经公示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均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3、考试考核的成绩在3个月内有效,对出现空缺的职位,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对体检、政审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以向廉江市高桥镇人民政府反映。

  (七)聘用及待遇。

  1、公示无异议后与廉江市高桥镇人民政府签订聘用合同。

  2、待遇按照原市招聘在职禁毒社工的相关待遇标准执行。

  五、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应确保预留的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者将追究相应责任。

  3、考生参加考试、政治审查时,必须携带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

  本公告的解释权属廉江市高桥镇人民政府。  

    附件:廉江市高桥镇人民政府招聘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站社工报名表2024071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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