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廉江市河唇镇人民政府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禁毒社工,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要求: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热爱禁毒事业。
(二)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三)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1984年7月后出生)。
(四)户籍要求:廉江户籍。
(五)有社工证者优先。
三、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检查,以及有犯罪记录、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应聘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9日至7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地点:河唇镇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3.报名要求:报名时须交《廉江市河唇镇人民政府招聘禁毒社工报名表》(一式两份)、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等有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照片2张。
4.特别提示:报考者在报名表上留下的联系电话必须保持通畅。如因联系电话不通畅,造成工作人员无法联系报考者,从而错过考试等事项的,所有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报名资格。
(三)考试。
1.考试方式:考试采取机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机试和面试均采用满分100分制,其中机试主要测试能否熟练运用电脑办公软件和打字熟练度。
2.总成绩的计算: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其中机试成绩百分制折算后占40%,面试成绩百分制折算后占60%。根据综合得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人选。
3.其他事项:机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政审。
1.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进行政审。
2.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政审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3.如政审中出现政审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经公示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均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五)公示。
对政审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以向廉江市河唇镇人民政府反映。
(六)聘用及待遇。
1.本次聘用时间为2024年8月至2024年12月。
2.待遇按照原市招聘在职禁毒社工的相关待遇标准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一)联系人:罗栋、陈丽停;联系方式:0759-6458366;
(二)本公告的解释权属廉江市河唇镇人民政府。
附件:廉江市河唇镇人民政府招聘禁毒社工报名表.doc
廉江市河唇镇人民政府
2024年7月8日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要求: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热爱禁毒事业。
(二)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三)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1984年7月后出生)。
(四)户籍要求:廉江户籍。
(五)有社工证者优先。
三、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检查,以及有犯罪记录、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应聘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9日至7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地点:河唇镇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3.报名要求:报名时须交《廉江市河唇镇人民政府招聘禁毒社工报名表》(一式两份)、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等有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照片2张。
4.特别提示:报考者在报名表上留下的联系电话必须保持通畅。如因联系电话不通畅,造成工作人员无法联系报考者,从而错过考试等事项的,所有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报名资格。
(三)考试。
1.考试方式:考试采取机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机试和面试均采用满分100分制,其中机试主要测试能否熟练运用电脑办公软件和打字熟练度。
2.总成绩的计算: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其中机试成绩百分制折算后占40%,面试成绩百分制折算后占60%。根据综合得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人选。
3.其他事项:机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政审。
1.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进行政审。
2.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政审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3.如政审中出现政审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经公示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均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五)公示。
对政审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以向廉江市河唇镇人民政府反映。
(六)聘用及待遇。
1.本次聘用时间为2024年8月至2024年12月。
2.待遇按照原市招聘在职禁毒社工的相关待遇标准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一)联系人:罗栋、陈丽停;联系方式:0759-6458366;
(二)本公告的解释权属廉江市河唇镇人民政府。
附件:廉江市河唇镇人民政府招聘禁毒社工报名表.doc
廉江市河唇镇人民政府
2024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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