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遂溪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工作需要,经遂溪县人民政府批复,同意遂溪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以下简称“县城综局”)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面向社会招聘20名工作人员。服务时间为8个月(2023年1月至2023年8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县城综局专项执法工作人员。
二、招聘名额
招聘人数:20名(其中男15名,女5名)。
三、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的中国公民;
(二)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事业心,组织纪律性强,作风正派;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学历及以上文凭,能吃苦耐劳,有团队合作精神,熟悉电脑优先;
(四)身体健康,符合《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及相关规定标准,节假日和周末服从工作安排;
(五)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2004年11月30日前出生,1987年11月30日后出生)。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给予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正在接受调查的;
3.曾受公安、司法机关行政拘留以上处罚的;
4.因违法违纪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5.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国家有关单位确定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并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11月24日至2022年11月30日共5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不含周末)。
(三)报名地点:县城综局一楼人事股办公室(遂溪县遂城镇中山路189号),联系电话:0759-7762075;联系人:张辉煌。
(四)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
1.《遂溪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一式2份。
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近期免冠小一寸蓝底彩色照片4张。
(五)领取准考证:根据招聘条件,由县城综局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的人员,接到通知后,由考生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到县城综局人事股办公室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主要采取面试、体检、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面试
面试内容主要考查考生的组织能力、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及应变能力等。
1.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当场向应考者公布。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3.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1位,如成绩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二)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面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员。考生确认入选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执行。体检的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三)考察
经体检合格的考生,由县城综局参照相关规定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四)公示
经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为拟聘用人员,在遂溪县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因各种原因取消拟聘人选聘用资格或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将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考核、体检和公示。
六、聘用及待遇
(一)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办理聘用手续,由县城综局与招聘对象签订《聘用合同》(报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备案),并为新聘人员办理相关手续,合同期为8个月(含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期满后,经考核优秀的,根据工作需要可进行续聘(具体考核办法由我局另行制定)。
(二)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参照遂溪县购买服务人员的待遇(2500元/月, 含个人缴纳社保),食宿自理。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遂溪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负责解释。
遂溪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2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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