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霞山区乡村振兴人才驿站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劳务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本次招录岗位为霞山区乡村振兴人才驿站服务专员1名。
5.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沟通能力和文字综合组织能力;
7.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即1988年2月4日及以后出生)
本次招录将通过公开报名、资格初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1.报名时间:2024年2月4日-2月8日(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
报名地址:湛江市霞山区菉塘路69号(即湛江市第八中学旁)二楼206室霞山区乡村振兴人才驿站;
3.报名资料:考生填写《霞山区乡村振兴人才驿站招录劳务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见附件)、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现场审核后退回)
应录人员必须保证所提供的材料真实准确,如发现虚假,取消应录资格。
根据招录条件,由我单位对报名人员通过资料初审的方式按照招录人数1:5的比列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入围面试考生将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人员凭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主要考核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内容。面试时间15分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总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要求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7工作日内,在湛江市霞山区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公众号发布考生考试成绩,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面试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人选由我单位指定时间在指定医疗机构统一体检,体检费用本人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体检时间、地点、要求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者进行组织考察。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等方面,并根据考察情况,等额确定拟录用人员。如发现考察对象思想政治素质不过关、能力与拟录用职位不匹配等不符合录用单位用人需求的情况,取消拟录用资格。考察不合格的,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人选,将在湛江市霞山区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录用人员在公示期满后未出现异议的,录用单位按有关规定与录用对象签订劳动合同。
因拟录用人选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录用问题而导致拟录用职位出现空缺的,可在符合条件的考生中依面试合格成绩由高到低次序递补人选。
霞山区乡村振兴人才驿站服务专员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后签订劳动合同,月平均工资待遇为4000元(含购买“五险一金”),不安排食宿,享受带薪年休假和节假日轮休,工资福利视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生活水平变化及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调资进行动态调整。
(一)报名人员务必保持手机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项。如报名时提供的通讯方式有误或有变化,请及时告知变动情况,未及时告知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全过程。考生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有效,如有造假行为或不符合招录条件的,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将取消报考、考试或录用资格。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由霞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霞山区乡村振兴人才驿站招录劳务工作人员报名表》(识别下图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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