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湛江市司法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雇用制后勤服务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办公室雇用制后勤服务人员2名。
二、岗位要求
单位 |
岗位名称 |
从事工作 |
招聘对象 |
招聘人数 |
学历 |
专业 |
其他要求 |
湛江市司法局 |
后勤服务人员 |
驾驶工作 |
社会人员 |
2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准驾车型为B2及以上,且有10年以上驾龄。 |
三、报考条件及资格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勤恳务实;
2.报考年龄为40周岁以下(1983年11月14日后出生);
3.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团队合作精神,服务意识较强;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能胜任岗位工作;
5.符合拟招聘岗位的其他要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接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工作由湛江市司法局组织实施,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综合测试、体检、政审、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不接受网络、电话等方式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9日至12月1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南路95号湛江市司法局政治处(7楼705室);
3.报名需提供的材料:身份证、学历证书、驾驶证等,以上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提供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湛江市司法局公开招聘雇用制后勤服务人员报名表》1份。现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意见。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由湛江市司法局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核合格的人员,进入综合测试环节。
资格审核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报考者需诚信报考,不得弄虚作假,如经查实为虚假内容和材料的,取消面试和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综合测试
综合测试包括面试和现场实操。通过面试,深入了解应聘人员的基本情况和语言表达能力。通过现场实操,考查应聘人员的驾驶车辆能力。其中,面试分数(满分100分)占50%,现场实操分数(满分100分)占50%,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人选。面试和现场实操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
体检人选由湛江市司法局指定时间在指定市直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用本人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体检时间、地点、要求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湛江市司法局组织考察。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等方面,并根据考察情况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如发现考察对象思想政治素质不过关、能力与拟聘用职位不匹配等不符合聘用单位用人需求的情况,取消拟聘用资格。考察不合格的,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六)公示
考察合格并经湛江市司法局党组研究决定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后,将在湛江市司法局官网和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和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视情况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管理权限报相关部门审批备案。
未按规定提供相关材料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为主动放弃聘用资格。招聘人员试用期3个月。工资待遇按照湛江市政府雇员相关待遇标准执行,首次雇用人员执行工资标准为每月应发工资2750元(含个人五险一金)。
五、其他
(一)被聘用人员须在本单位工作满3年,如因个人原因违约,需要按照相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二)未尽事宜由湛江市司法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59-377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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