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司法局公开招聘雇用制后勤服务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湛江市司法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雇用制后勤服务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办公室雇用制后勤服务人员2名。

  二、岗位要求

单位

 岗位名称

 从事工作

招聘对象

招聘人数

学历

专业

其他要求

湛江市司法局

后勤服务人员

驾驶工作

社会人员

2

大专及以上

不限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准驾车型为B2及以上,且有10年以上驾龄。

  三、报考条件及资格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勤恳务实;

  2.报考年龄为40周岁以下(1983年11月14日后出生);

  3.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团队合作精神,服务意识较强;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能胜任岗位工作;

  5.符合拟招聘岗位的其他要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接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工作由湛江市司法局组织实施,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综合测试、体检、政审、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不接受网络、电话等方式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9日至12月1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南路95号湛江市司法局政治处(7楼705室);

  3.报名需提供的材料:身份证、学历证书、驾驶证等,以上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提供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湛江市司法局公开招聘雇用制后勤服务人员报名表》1份。现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意见。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由湛江市司法局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核合格的人员,进入综合测试环节。

  资格审核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报考者需诚信报考,不得弄虚作假,如经查实为虚假内容和材料的,取消面试和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综合测试

  综合测试包括面试和现场实操。通过面试,深入了解应聘人员的基本情况和语言表达能力。通过现场实操,考查应聘人员的驾驶车辆能力。其中,面试分数(满分100分)占50%,现场实操分数(满分100分)占50%,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人选。面试和现场实操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

  体检人选由湛江市司法局指定时间在指定市直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用本人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体检时间、地点、要求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湛江市司法局组织考察。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等方面,并根据考察情况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如发现考察对象思想政治素质不过关、能力与拟聘用职位不匹配等不符合聘用单位用人需求的情况,取消拟聘用资格。考察不合格的,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六)公示

  考察合格并经湛江市司法局党组研究决定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后,将在湛江市司法局官网和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和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视情况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管理权限报相关部门审批备案。

  未按规定提供相关材料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为主动放弃聘用资格。招聘人员试用期3个月。工资待遇按照湛江市政府雇员相关待遇标准执行,首次雇用人员执行工资标准为每月应发工资2750元(含个人五险一金)。

  五、其他

  (一)被聘用人员须在本单位工作满3年,如因个人原因违约,需要按照相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二)未尽事宜由湛江市司法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59-3770006  

  附件:湛江市司法局公开招聘雇用制后勤服务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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