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法院队伍建设,我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性质和聘用名额
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1名,性别不限。
二、聘用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35周岁之间(此次招聘年龄计算以7月31日为准,即1988年7月31日至2005年7月31日期间出生);
6.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含应届毕业生),取得学士以上学位。汉语言文学、新闻学等文科专业优先;
7.熟悉电脑操作,具有良好的文案能力、逻辑思维能力、文字撰写能力及语言表达能力;
8.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具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验,有从事过材料撰写工作经验或发表过相关文章材料优先;
9.取得驾驶证者优先。
三、工作职责
1.完成文案材料编写,包括各种通知、简报、工作总结等;
2.做好文件档案管理、政务信息撰写等方面工作;
3.完成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
四、工资待遇
试用期3500元/月;2个月试用期满第3个月开始4500元/月。
五、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25日至2023年8月1日;
2、报名采用邮箱报名方式。请报名者将个人简历,连同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及相关证明文章材料,在报名截止前送至本院政治部(督察室)邮箱kfqfyzgk@126.com。
六、考试安排
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进入笔试、面试。笔试主要考核文字材料写作技能,面试主要考核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招聘工作由经开区法院组织进行。
七、体检和考核
体检考核的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可在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替补。
八、聘用
根据报考者的考试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人选,经考核和体检合格者,签订经开区法院劳动合同。首次聘用期为一年,合同期满经考核称职,双方愿意续约的,续签聘用合同。按规定购买五险(个人应缴部分由个人支付)。本院工作日供餐(按我院标准购买),不提供住宿。如果上级法院或有关部门对劳动合同制人员有新的规定,本单位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按新的要求办理。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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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759-8219959
2023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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