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我镇执法队工作人员队伍,进一步提高我镇执法服务水平,我镇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招聘1名城管协管员(二类编外人员)。有关招聘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城管协管员1名,招聘岗位、招聘具体条件见《湛江市坡头区官渡镇人民政府2023年公开招聘城管协管员岗位表》(附件1)。
二、薪酬待遇
聘用期间,工作人员岗位工资待遇为4200元/月(含聘用单位及个人负担的五险一金,每月由聘用单位代扣代缴)。聘用期间,聘用单位不提供住宿。
三、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 政治素养过硬,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品行端正,富有事业心和责任感,勤恳务实,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年龄为18周岁至35周岁;
(四)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五)具有湛江市户籍;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有违法犯罪、吸毒记录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通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方法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3年7月17日至7月21日。
报名地点:官渡镇政府办公楼二楼党建工作办公室。
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者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湛江市坡头区官渡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城管协管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须附上近期免冠彩色一寸相片),连同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如有)、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证明。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
资格审查时,招聘单位将对前述要求提交的材料进行核实,如发现造假的,取消报考资格。如在聘用后发现前述材料造假的,聘用单位有权终止聘用关系,并且除支付工作期间的工资外,无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支付其他费用。
(二)面试。本次面试采取面谈方式,主要考察应聘者仪表气质、语言表达、临场应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要求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本人自动放弃本次招聘考试资格。
(三)体检。面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面试成绩合格者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体检时间、地点、要求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四)公示。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将在坡头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任何疑议,可向官渡镇人民政府反映。
(五)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满后未出现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经主管部门审核,人社部门审批后办理相关手续,兑现相应待遇。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专项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2.本公告由湛江市坡头区官渡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3.联系电话:0759-3717202。
附件1、湛江市坡头区官渡镇人民政府2023年公开招聘城管协管员岗位表(1).xls
附件2.湛江市坡头区官渡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城管协管员报名登记表(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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