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湛江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徐闻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徐闻县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4名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法
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择优考录。
二、招聘职位、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职位
1.面向社会招聘男性勤务辅警37名(报名序号为202301);
2.面向社会招聘女性文职辅警4名(报名序号为202302);
3.面向社会招聘女性档案资料协管辅警1名(须有从事档案管理工作两年以上经历的人员)(报名序号为202303);
4.面向社会招聘男性监委辅警(专职留置陪护人员)2名(报名序号202304)。此岗位由县公安局代为招聘,日常工作由县监委统一安排及监督管理。
(二)招聘对象
1.男性勤务辅警职位的招聘对象: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的社会人员,身高165厘米及以上;
2.女性文职辅警职位的招聘对象: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高技)及以上学历的社会人员,身高155厘米及以上;
3.女性档案资料协管辅警职位的招聘对象: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高技)及以上学历的社会人员,身高155厘米及以上;
4.男性监委辅警职位的招聘对象: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的社会人员,身高165厘米及以上。
(三)招聘条件
1.具有湛江市户籍;
2.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应聘者年龄为18至35周岁(1988年6月14日至2005年6月14日期间出生);
4.身体条件:(1)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2)视力:无色盲、色弱,矫正视力须5.0及以上;
(3)体表无纹身,符合队伍管理要求;
5、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6.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门技能或相关工作经验的人员。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3.因吸毒、嫖娼、赌博等违法行为受到处罚的;
4.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5.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6.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7.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8.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9.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0.有精神病史及现患精神病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三、报考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23年6月28日至30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二)报名地点
徐闻县公安局院内警察协会办公室。
(三)报名要求
报考者持报名表(须上网自行双面打印)、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相关证明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以及近期一寸免冠蓝底彩照4张到报名现场进行报名。
四、考试
考试包括体能测试、打字测试、笔试和面试。
(一)体能测试
1.测试对象:所有报考辅警人员。
2.测试项目:10米×4往返跑、立定跳远。
3.合格标准:
(1)10米×4往返跑的合格标准:30岁(含)以下男性为13〞1;30岁(含)以下女性为14〞1;31岁(含)以上男性为13〞4;31岁(含)以上女性为14〞4。
(2)立定跳远的合格标准:男性≥2.23米,女性≥1.74米。
4、体能测试有一项不合格即体能测试成绩不合格,不合格者不能参加下一项考试。体能测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
(二)打字测试
1.测试对象:体能测试合格的人员。
2.测试项目:打字。
3.合格标准:每分钟≥20个汉字。
4.错别字不算字数,不合格者不能参加下一项考试。打字测试结果不计入考试总成绩。
(三)笔试
1.测试对象:打字测试合格的人员。
2.测试方式: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3.测试内容:笔试为纯主观题,主要考察考生综合素质及对公安工作相关知识理解,不指定考试用书。
4.笔试成绩:满分100分。
5.合格标准:60分及以上。
6.笔试不合格者不能参加下一项考试。
(四)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考职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2. 面试方式: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思维、沟通、应变等方面能力。
3.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以上各项考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以准考证为准,各项准考证的领取时间另行通知,考生须留意手机短信通知。
(五)综合成绩
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应聘人员依考试总成绩高低排序,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二)考察
我局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政治考察,主要包括本人及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的违法记录等情况。
六、公示与聘用
(一)公示
体检、考察结束后,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湛江市徐闻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xuwen.gov.cn/zjxwgaj/gkmlpt/index)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二)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经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后,根据其工作表现和考核情况,由我局决定是否予以留用,并由徐闻县公安局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四年。
被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到我局报到,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被聘用资格。
七、补录
考试考核的综合成绩从开始聘用之日起半年内有效。
为提高招聘工作效率和满足工作需要,根据职位空缺情况适时统一组织补录工作。
公示聘用后,职位产生空缺的,由我局在合格应聘者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同岗位依次递补进行体检和考察,通过体检和考察的,经公示后办理聘用手续。
八、工资福利待遇
(一)警务辅助人员的工资由县财政保障。聘用人员每人每月由县财政发放2300元(含基本工资、个人负担部分社保),单位负担部分社保由县财政负责。
(二)我局统一配发制服和工作证件。
(三)我局为每名警务辅助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四)我局建立相应警务辅助人员奖励机制,对工作表现突出的警务辅助人员,视情况给予一定金额奖金。
(五)每年定期体检。
(六)加入我局工会,享有工会会员福利。
九、其他事项
(一)应聘者应如实报考,按要求参加考试,服从考务安排。如发现有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信息的,或在应聘期间有作弊、弄虚作假及不服从考务安排等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所签劳动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相关责任。
(二)招聘期间请保持通讯畅通,及时查阅有关信息。因联系方式填写错误、联系不畅通或未及时查收信息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因个人原因未参加体能、笔试、打字测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本次考试。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的,在3年内不得应聘徐闻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
(三)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及任何参考资料,招聘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考生提高警惕。
(四)本次招聘,除应聘者本人交给医院的体检费用外,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本次考试成绩、体检、考察等有关公告均在湛江市徐闻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xuwen.gov.cn/zjxwgaj/gkmlpt/index)上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徐闻县公安局政工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9-4868011(徐闻县公安局政工室),开通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附件:徐闻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须自行双面打印).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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