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档案馆招聘人员公告

一、招聘计划

拟招聘工作人员1名,主要负责重大活动拍摄、照片编辑和整理归档工作。

二、工资待遇

月薪4300元,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工资待遇为3500元/月。

三、招聘条件

1.中共党员优先录用;

2.大专及以上学历;

3.吃苦耐劳,能适应户外高强度拍摄工作;

4.熟悉单反相机操作、有新闻摄影经验和photoshop图片处理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四、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6日至6月15日。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应聘者将本人简历(含正面免冠照、联系电话、学习工作经历等)、学历证书电子版、相关作品资料发送到304130668@qq.com邮箱,联系人:黎先生,联系电话:3583505, 以上资料电子版可采用手机拍照的方式,如通过审核,获得面试资格时再带纸质版过来核对;

2.资格审核:市档案馆将根据报名信息审核择优考试,按照不低于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考试人员,对符合考试条件的应聘人员,将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参加考试(未通过审核的,将不另行通知)。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有关证件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3.考试:考试由市档案馆组织实施,采取“基础知识考核+实际操作考核+面试”的形式,总分为100分,其中摄影基础知识考核占20分,单反相机实际操作考核占20分,photoshop图片处理电脑操作考核占10分,面试成绩占50分。主要考核应聘者相关工作经验、基本素质和个人能力。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考察:按照考试成绩,确定拟聘人选,进行综合考察;

5.组织体检:原则上体检对象在三甲医院进行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

6.聘用: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1年,办理聘用手续,合同期满后视工作表现决定是否续签合同。

五、其它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市档案馆领导批准,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依次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湛江市档案馆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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