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园区服务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和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园区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博士研究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用人单位情况简介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由中央商务区(建成区)和东海岛片区组成。中央商务区以发展第三产业为主,已成为湛江市的金融中心、服务中心和商贸中心,东海岛片区形成了以钢铁、石化、造纸三大产业航母为龙头的现代大工业发展格局,正在紧锣密鼓推进宝钢湛江钢铁项目、中科炼化一体化项目、巴斯夫新型一体化石化项目等三个千亿级项目,成为广东省主要的重化工业基地,为广东省制造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园区服务中心是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管理的副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其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国家、广东省和湛江市有关园区建设的方针政策和区党委、管委会对园区的工作部署;负责服务园区企业,帮助企业协调解决与区管委会相关的事务;负责组织协调园区专家咨询委员会工作。
二、招聘岗位和招聘对象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园区服务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博士毕业生或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的博士学历及博士学位的人员。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岗位所需学历学位、专业及技能条件;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报考岗位所需其它条件。
(二)报考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或事业单位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五、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报名,不设现场报名,不接受邮寄报名。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将规定的报名资料扫描件制作成压缩包(压缩包名称及邮件标题均为“考生姓名+岗位代码”),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报名邮箱。
(一)报名时间
2023年6月8日08:30至2023年6月14日18:00。
(二)报名邮箱
zjkfqrsk@163.com。
(三)报名资料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
2.博士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23年应届博士毕业生不能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学生证和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3.居民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4.本人近期大一寸彩色证件照片(电子版);
5.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名须征得所在单位书面同意,并提供所在单位书面同意材料。
(四)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报名资料。不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提交材料的,视为无效报名。
2.国内高校2023年应届博士毕业生须于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博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3年应届博士毕业生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博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其他考生应在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3.考生所学专业名称、专业代码、学历、学位须与其所报岗位要求一致。专业名称、专业代码依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执行,其他部门印发的专业目录及代码不作为报名依据。考生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专业名称为准,辅修专业、学位种类不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即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与参考专业目录内专业名称不一致)的,可选择专业要求相近的岗位报考,所学专业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博士学习期间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教务处盖章)、毕业院校出具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设置专业依据等材料。
(五)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分为资格初审和资格复审。
资格初审。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及考生提供的电子版资料进行资格初审。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提供材料不齐或不按规定提交材料者,不能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结果将于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以电子邮件(考生报名所用邮箱,下同)通知考生。
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现场提供报名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还,复印件留存。通过资格复审的,发放结构化面试通知书和准考证。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结构化面试资格。
六、考试
考试采取直接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结构化面试时间为15分钟,成绩当场公布。成绩按100分计算,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结构化面试合格分数线设定为60分。若考试成绩相同,则以结构化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结构化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则由招聘单位另行组织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参加本次招聘考试。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列为体检对象。
七、体检
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排名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考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录取资格。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将被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对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录取资格。
九、公示和聘用
考生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无特殊原因,按照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转正。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十、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有关事宜将适时在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发布,请考生密切留意并仔细阅读,如因个人不及时查阅相关信息导致不按规定参加相关招聘环节的,后果自负。考生参加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证件不齐者,取消相应资格。
(二)考生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有效,资格审核工作将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有造假行为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将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生的联系电话必须保持通畅,如因联系电话不通畅而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完全由报考人员承担。
(四)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在同岗位考试合格者中按考试成绩排名由高到低进行等额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五)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费,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六)招聘过程中,遇不可抗力因素影响需要调整招聘工作的,将及时在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发布调整公告,请考生密切关注。因个人原因未参加考试的,视为放弃。
(七)本公告由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59-3199718。
附件:1.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园区服务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岗位表.xls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园区服务中心
2023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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