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海洋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

广东海洋大学是广东省人民政府和自然资源部共建的省属重点建设大学,是一所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海洋大学,是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完整学位授权体系的大学,是广东省高水平大学重点学科建设高校。根据学校事业发展的实际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岗位17人(湛江校区12人,阳江校区5人)。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2023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本科或研究生学习期间担任学生干部(学校团委学生会干部、研究生团委学生会干部,学院团委学生会干部,学生党支部委员,班干部、班团支部干部,学校学生社团联合会干部、社团的正副社长,学校青年志愿者联合会正副主席和各部门的正副部长、学院青协正副主席和各部门的正副部长)累计一年及以上。

  7.年龄要求: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应届毕业生报考年龄不受限制。

  8.具备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详见《广东海洋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岗位表》(附件1)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岗位职责

  符合《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要求的职业能力,承担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服务工作,具体如下:

  1.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

  2.党团和班级建设。

  3.学风建设。

  4.学生日常事务管理。

  5.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

  6.网络思想政治教育。

  7.校园危机事件应对。

  8.职业规划与就业创业指导。

  9.理论和实践研究。

  10.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3年5月24日0:00至5月26日24:00止。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应聘人员通过广东海洋大学人才招聘网注册报名,报名操作事项请查阅网站通知公告。

  在系统上传的相关附件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附件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系统填报后自动生成,无需上传)、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学历及学位证书、主要学生干部证明、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限应届毕业生)、清晰的正面全身彩色近照一张、中共党员有关证明材料、国(境)外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等。

  (三)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gdhrss.gov.cn)或广东海洋大学人才招聘网http://zp.ehall.gdou.edu.cn,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

  2.国内2023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有关证明材料。

  3.担任学生干部经历,必须由学校学生工作部或研究生工作部或学校团委或学院对应出具证明材料。

  六、资格审查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或报考者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者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资格条件各阶段审查结果将在系统内发布,并通过短信形式告知应聘人员。

  (一)资格初审

  笔试前资格初审。报名时间截止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笔试前报名资格初审。此阶段采用系统自动审核和人工审核相结合的方式,只初查考生的基本信息是否完整、基本条件是否符合,不作为报考资格条件最终审核。通过笔试前资格初审的考生,可以参加笔试,但不可视为已通过资格审核。

  (二)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中共党员有关证明材料、学生干部证明以及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核。

  进入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如因资格复审结果导致面试人选空缺的,在同岗位笔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七、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个阶段组成。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保持通讯畅通,并留意我校人事处网页公告。

  (一)笔试

  笔试采取固定考场闭卷限时的考试方式。笔试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学生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基础知识、时事政治等,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行政能力及相应专业技能和专业知识。

  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分数线为60分。在笔试成绩合格人选中,按照招聘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笔试合格考生人数未达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进入面试。

  笔试成绩和面试人员名单于考试后10个工作日内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和广东海洋大学招聘网公布。

  (二)面试

  面试在笔试成绩公布后进行,面试通知在广东海洋大学人事处网页公布。

  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岗位专业知识、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管理能力、问题分析与解决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应急处理能力等。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分数线为80分。面试结束后,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

  (三)综合成绩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所有考试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

  八、体检与考察

  按招聘岗位,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考察人选。体检、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实施。

  九、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和广东海洋大学人才招聘网公示。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学校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十、递补

  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或个人自愿放弃等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缺额的,根据实际情况可考虑在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递补工作原则上在本次招聘周期内完成。

  十一、有关问题的说明

  1.年龄、工作经历时间、学生干部经历时间界限计算至报名截止时间。

  2.网上报名方式,接收报名信息计算到报名截止日的24:00为止。

  3.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4.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并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5.落实回避规定要求,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

  6.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同时报考多个岗位者视为无效报名。

  十二、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刘老师,0759-2383117(广东海洋大学人事处);胡老师、钟老师,0759-2383086(学生工作部思想政治教育科);

  监督电话:吕老师,0759-2383146(广东海洋大学纪检监察室)。

  附件:1.广东海洋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辅导员岗位表.xls

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广东海洋大学

   2023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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