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江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教师队伍结构,落实教师长效补充机制,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第139号)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学校、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教师共156人,其中城区中学教师3人,城区小学教师1人,特殊教育学校教师4人,乡镇中学教师40人,乡镇小学教师108人。

    具体招聘学校、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专业要求等详见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城区中学、乡镇中学、特殊教育学校: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的毕业生。

    2.乡镇小学: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廉江市外的在职在编教师,以及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研究生毕业人员。以大学专科学历报考者,所学专业须为普通高等院校师范教育类专业。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相应的条件。

    5.年龄要求:2023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其他报考人员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7年4月17日以后出生)。

    6.根据《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粤办发〔2018〕11号)等有关精神,我省招募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并取得《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符合岗位条件的,可报考定向招聘“三支一扶”人员岗位,也可报考其它岗位,但笔试成绩不再加分。

    7.普通高等院校2023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首日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报考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正在处分期内的人员。

    2.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人员;参加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或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约的人员。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

    4.现身份为国有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廉江市外在职在编教师除外)。

    5.报考材料不实或不齐全的人员。

    6.参加2023年廉江市赴高校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已签订或放弃签订就业服务协议的人员;放弃体检的人员。

    7.已签订广东省公费定向培养中小学教师协议书且尚未完成履行约定的高校毕业生。

    8.聘用后与招聘学校负责人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岗位待遇

    获聘人员使用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薪酬待遇执行相关的政策规定。

    四、发布公告、公示、通知

    按照招聘教师工作的要求和程序,招聘公告、公示、通知等事项在廉江市人民政府网站廉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版块(http://www.lianjiang.gov.cn/qtlm/yqlj/ljzfbm/ljsrlzyhshbzj/index.html)和廉江市教育局版块(http://www.lianjiang.gov.cn/qtlm/yqlj/ljzfbm/ljsjyj/index.html)发布。请报考人员密切留意。

    五、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23年5月8日9:00至2023年5月10日16:00,共3天。

   (二)报名方式

    网络报名。报名网址:https://www.sydwzl.com/gdljjszp2023/。

   (三)报名流程

    注册账号→填写简历→确认报名→打印准考证。

   (四)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在报名前,须认真、细致阅读招聘公告及招聘岗位规定的条件要求,确认符合条件后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报名。

    2.报考人员须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并且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报考多个岗位的,均取消报名资格。

    3.招聘单位根据用人要求,参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设置岗位专业条件。报考人员毕业证书所学专业应与岗位要求一致。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取得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以及学位证书上的学位种类不作为专业依据。如所学专业为专业参考目录中的旧专业名称的,按照对应的专业名称报考。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的,可选择与专业参考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

    4.报考人员须诚信报考,保证所填写信息和提交证件材料真实、完整、有效。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有造假行为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考试或聘用资格,并记录在案。

   (五)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填写的联系电话必须保持通畅。如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不通畅,造成工作人员无法联系,致使报考人员错过考试等事项的,所有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2.2023年5月8日、9日,报名系统可查询招聘岗位报名人数。

    3.报名时间一旦截止(2023年5月10日16:00),报名系统自动关闭。

(六)报名资格审核

    1.报名资格审核时间为2023年5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地点在廉江市体育馆(廉江市第二中学运动场旁)。

2.报考人员须亲自参加报名资格审核,并提交以下基本证件材料:

(1)报名表1份。报名表从报名系统中下载,激光彩色双面打印。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书(2023届毕业生提交学生证、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学位证书(2023届毕业生无需提交,招聘岗位没有学位要求的无需提交)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教师资格证书(2023届毕业生提交二级乙等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评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6)持普通高等院校师范教育类专业大专学历报考的,还须提交就读大专期间的所有课程学习成绩表(须加盖毕业院校相关部门公章)原件及复印件1份。

    (7)选择与专业参考目录中相近专业报考的,还须提交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加盖毕业院校相关部门公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8)报考定向招聘“三支一扶”岗位的人员,还须提供《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三支一扶”服务基层人员2023年7月方服务期满的,凭服务地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具的书面证明可报名应聘,但须在考察时提交服务基层期满考核合格的相关证书,否则取消其相关资格条件。

    (9)廉江市外的在职在编教师报考,还须提交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1份。

    3.经现场审核,证件材料原件当场退还给报名人员(同意报考证明收原件)。

    4.报名人员不按时参加报名资格审核,视作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七)打印准考证

    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方能获得笔试资格。获得笔试资格者须在笔试前3天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及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招聘教师考试录用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报考人员妥善保管,切勿遗失。

    六、考试办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全部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23年5月21日上午9:30—11:00。

    2.笔试地点:具体见准考证。

    3.笔试科目:通用能力测试(教育类)。

    4.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确定为面试对象。

    5.笔试成绩公示。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于网上公示笔试成绩及入围面试对象名单。

   (二)面试

    1.确定面试对象。依照笔试合格考生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招聘岗位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设定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人数确定面试对象。入围面试对象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要求等事项,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于网上公示。

    2.面试形式。面试采用上课的形式进行,面试顺序由考生抽签确定。面试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考生现场抽取面试题目,并当场备课。每名面试考生备课时间为30分钟,上课时间为8分钟(最后2分钟提醒考生注意),上课用语为普通话(报考英语教师岗位的用英语)。

    3.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列为体检人选。

   (三)确定名次

    同一岗位考生,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名次。如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该成绩仍然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

    七、公布面试成绩、体检对象名单

    面试结束当天公布考生面试成绩,面试结束10个工作日内公布体检对象名单及有关体检要求事项。根据面试合格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八、签订协议

    确定为体检对象的考生,在体检前须与招聘学校签订就业服务协议书,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服务期限未满5年的受聘人员,不得调离聘用招聘学校。体检对象不签订就业服务协议书的,不得参加体检。签订协议时间及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九、体检

    体检工作和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及《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134号)等规定,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

    十、考察

    体检对象体检合格,入围为考察对象,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按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进行考察。考察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十一、公示

    考察对象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廉江市人民政府网站廉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版块、廉江市教育局版块进行公示。

    十二、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未出现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聘用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单位按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转正定级及岗位聘用手续。

    如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或因个人放弃聘用等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按招聘岗位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在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依次递补人选。递补人选只进行一次。

    十三、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教师不收取考生考试费用,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本次招聘工作由廉江市教育局组织实施,廉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监督和管理。

   (三)本公告由廉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廉江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四)咨询及投诉电话。

    咨询电话:0759-6684339(廉江市教育局)

    投诉电话:0759-6613218(廉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

    1.2023年广东省廉江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信息表.xls

    2.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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