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南三分局公开招录编外人员公告

  湛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南三分局是南三滨海旅游示范区驻区机关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协管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择优录用。

  二、招聘岗位及工作职责

  招聘南三滨海旅游示范区城综局编外人员(协管员)1名,属于区编外人员二类人员编制。

  招聘岗位和人数详见《2023年湛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南三分局编外人员岗位表》(附件1)。编外人员(协管员)主要工作职责是配合、协助行政执法人员执法以及其他行政工作。

  三、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健康;

  3.中专及以上学历,机械类专业 (详见岗位表),报考年龄为18至35周岁(1988年4月至2005年4月)。

  4.政治立场坚定,有较强的事业

心和责任感;

  5.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党纪政纪处分的。

  2.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机关事业单位试用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5.参加粤东西北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已被聘用且在服务期内的,以及违反粤东西北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公告有关规定的人员。

  6.招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薪酬待遇

  招录人员为二类编外人员,岗位工资待遇为4200元/月(含单位和个人负担的五险一金,每月由聘用单位代扣代缴),聘用期间,聘用单位不提供住宿。

  五、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3年4月3日-- 2023年4月7日

  (二)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查

  1.本次考试采取邮件报名的方式,考生请下载并填写《坡头区考试录用城管协管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将身份证(正反面印在一面)、户口本(户主和本人页印在一面)、学历学位证书、无犯罪记录证明等扫描件打包发送至市城综局南三分局邮箱nscgfj@163.com。

  2.申请报考。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清楚具体职位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在规定的报名时间下载报名表并填写报名信息,并附上本人近期免冠大一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30KB以下),并把报名表和电子照片发送至市城综局南三分局邮箱nscgfj@163.com。

  3.初步审核。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扫描件、户口本扫描件、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无犯罪记录证明进行初审。未通过初审的,不能继续报名程序。通过初步审核的报考人员是否完全符合岗位资格条件,以面试前的资格审核意见为准。

  4.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报名时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诚信报名。提交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考试或聘用资格。有伪造、变造学历、学位、职称等证件或工作经历证明等行为的,按规定追究个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未按规定上传照片或上传虚假照片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或考试资格。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

  (三)考试

  考试方式为面试。根据考生实际报名人数确定面试名单。审核通过后将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本人自动放弃本次招聘考试资格。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在坡头区人民政府网公布。如成绩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面试合格分数线设定为60分,未达合格线的不能列为考察及体检对象。

  (四)体检

  1.体检根据岗位1:1的比例,按照总成绩的高低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的,取消体检资格,并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体检对象。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地点、要求另行通知。

  2.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坡头区政府网(http://www.ptq.gov.cn/xxgk/gggs/index.html)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聘用

  拟聘用对象在公示期满后未出现异议或不影响聘用的,经审批后,按现行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一式三份。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应聘考生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有效,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有造假行为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将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生在体检环节,因自动放弃或不合格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的,可按招聘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在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依次递补人选。

  (三)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五)本公告由坡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湛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南三分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59-3323766     

附件1《2023年湛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南三分局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岗位表》.xlsx

附件2坡头区考试录用城管协管员报名登记表.doc


相关职位:

编外人员 协管员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