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作为组织考察对象,考察主要围绕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对违法违纪情况及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进行考察,未通过考察的不予聘用。因未通过考察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一岗位中按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等额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考察等情况确定拟招聘人员,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工资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管理,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考察胜任本职工作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工资福利待遇执行区机关聘员工资福利标准,按规定缴纳社保和住房公积金。
五、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人员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发布公告,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所有报考人员在考试前须出示粤康码(穗康码)、防疫行程卡,同时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必须提供考试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否则不得参加考试。报考人员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参加考试;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
六、其他事宜
(一)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考试、招聘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二)报考人员应保持联系电话畅通,报考人员失联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视为自动放弃。
(三)在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中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因报考人员不符合条件或主动放弃而产生的缺额,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四)被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岗位分配。
(五)本次招聘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六)本次招聘有关政策由广州市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0-82720928,监督电话:020-82726285(工作日上班时间:9:00—12:00,14:00—18:00)。
附件1:2022年广州市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下属事业单位第四次公开招聘聘员职位表.xls
附件2:2022年广州市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事业单位第四次公开招聘聘员报名表.xls
附件3: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广州市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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