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永和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党建指导员、专职组织员、政府聘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永和街道办事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党建指导员1名、社区党建专职组织员2名、政府聘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公示的程序进行,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择优录取。

  二、招聘岗位

  (一)党建指导员1名;

  (二)社区党建专职组织员2名;

  (三)党建工作办公室政府聘员1名(社区大学生助理);

  (四)公共服务办公室政府聘员1名;

  (五)城市管理办公室政府聘员1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省、市的相关法律和法规;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具备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服从工作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或适应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条件、技能条件;

  5.能接受工作日非工作时段预约办事等弹性上班制度。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近3年内,在全国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道德品质上有劣迹行为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岗位条件

  1.党建指导员1名

  (1)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文秘类、管理类等相关专业; 

  (2)身心健康,报考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2月10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

  (3)中共正式党员,有3年以上党龄,有一定的党务工作和群众工作经验;

  (4)热爱写作,具有较强的写作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熟悉党建工作,有较强的独立工作和组织协调能力,熟悉计算机操作和常用办公软件;

  (5)岗位日常需走访社区、企业,联系党建、党务工作;在党政专业报刊发表作品者可优先考虑。

  2.社区党建专职组织员2名

  (1)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文秘类、管理类等相关专业; 

  (2)身心健康,报考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2月10日后出生);

  (3)中共正式党员,有2年以上党龄,具有街道工作经验或基层党务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4)熟悉党的基本知识,热爱党建工作,熟悉计算机操作和常用办公软件,具有较好的文字功底、有独立工作能力及较强的组织能力;

  (5)岗位日常在社区,联系党建、党务工作;在党政专业报刊发表作品者可优先考虑;

  (6)本次社区党建专职组织员招聘约定最低2年服务期,服务期内原则上不得辞职、不得报考其他单位,对申请报考其他单位的,街道不予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在约定服务期内自动离职的,5年内不得报考本街社区党建专职组织员。

  3.党建工作办公室政府聘员1名(社区大学生助理)

  (1)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2)身心健康,报考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2月10日后出生);

  (3)熟悉计算机操作和常用办公软件;

  (4)具有较强的沟通交流和组织协调能力以及较好的文字功底。

  4.公共服务办公室政府聘员1名(会计代理)

  (1)具备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会计、审计等财务类专业,具有初级及以上专业职称;

  (2)身体健康,报考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2月10日后出生);

  (3)熟悉公文写作,具有较好的文字功底,较强的独立工作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4)有3年以上财会工作经验,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具有使用财务软件做账的能力,熟悉农村集体财务制度优先考虑。

  5.城市管理办公室政府聘员1名

  (1)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2)身体健康,报考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2月10日后出生);

  (3)具备一定的文字功底、口头表达能力,能熟练使用办公电脑常用软件,有较强的沟通交流和组织协调的能力;

  (4)熟悉成立业主组织流程及物业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优先聘用。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公示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2月10--2月21日(工作日时间9:30-11:30,14:30-17:30),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2.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直接到相应岗位科室报名。

  党建工作办公室:联系人:林小姐,联系电话:32981908,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永和街摇田河大街81号508室;

  公共服务办公室:联系人:刘小姐,联系电话:32981227,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永和街摇田河大街81号304室;

  城市管理办公室:联系人:卢小姐,联系电话:32639595,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永和街摇田河大街81号410室。

  3.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报名时应如实提交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1)招聘报名表1份(附件1),小一寸彩色证件照片1张;

  (2)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复印件(需带原件进行核对);

  (3)毕业证(学历证书)复印件,学位证复印件(需带原件进行核对);

  (4)学历鉴定:从学信网下载学历认证;

  (5)按报考携带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带原件进行核对)。

  (二)笔试、面试

  1.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以电话通知或黄埔区政府网站公告为准。

  (2)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满分50分。

  2.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以电话通知或广州市黄埔区政府网站公告为准。   

  (2)面试形式和内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水平和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综合能力素质等。面试成绩按50分制计算。

  (三)考试综合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按1:1比例合成,即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四)公示与录用

  1.根据笔试、面试成绩综合排列,总成绩在广州市黄埔区信息网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岗位名称、姓名、成绩、排名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没有收到异议的,确定人员名单并通知其本人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的,办理录用手续,试用期间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2.如遇体检不合格或其他情况,视情况决定是否顺延补录。

  五、工资待遇

  政府聘员工资福利按永和街道聘员工资标准执行。

   六、注意事项

  1.笔试、面试、体检均需携带本人身份证。

  2.因考生本人未按照此公告要求的时间提供相关证件、资料,或者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符合报名条件人数达不到1:3比例,按有关规定延长报名时间或减少招聘职位。

  未尽事宜,按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永和街道办事处有关规定执行。本公告由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永和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广州市黄埔区永和街道办事处政府聘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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