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黄埔区萝岗街道综合发展中心招聘2名社区生活垃圾分类专管员公告

广州市黄埔区萝岗街道综合发展中心招聘2名社区生活垃圾分类专管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萝岗街道综合发展中心拟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社区生活垃圾分类专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

社区生活垃圾分类社区专管员2名

三、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党的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作风正派,廉洁奉公。

2.品行端正,爱岗敬业,责任心强;能够服从组织安排和管理,无社会不良记录。

3.能吃苦耐劳,踏实细心,较强的条理性和责任心,具有良好的学习能力、独立工作能力、团队协作能力及有一定的抗压能力。

4.要求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热爱垃圾分类工作 ,具有一定垃圾分类专业知识,有机动车驾驶证优先。

5.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6.善于与人沟通交流,口头表达能力较好,有较好的计算机操作能力及文字功底。

7.能接受周六日轮值及值晚班等弹性上班制度。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垃圾分类专管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司法机关或纪检部门立案侦查的。

四、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2023年2月10日至2023年2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17日17:30。

2.报名地点:广州市黄埔区萝岗公路街168号(萝岗街道办事处)三楼综合发展中心,联系人:钟小姐,联系电话:82080934。

3.报名须提交材料

(1)《萝岗街道综合发展中心社区生活垃圾分类专管员报名表》。报考人员需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保证提交材料和填报资料真实有效。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3)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

(4)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照1张。

五、考试方式

1.采取笔试、面试、机试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占40%,机试占20%。

2.考试成绩从高至低排名,择优录取。

3.考生的成绩会在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p.gov.cn)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确定体检名单。体检由个人自行到二甲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付,体检合格后提交体检报告。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按总成绩(同一岗位)高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七、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予以聘用,并在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p.gov.cn)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入职手续。试用期按国家的有规定执行,试用期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工资福利待遇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八、工资福利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按有关政策执行。

九、注意事项.

由于考生未能按照此公告规定的时间提供相关证件、材料,或者提供的证件、材料虚假,取消报名或录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联系人:钟小姐,电话:020-82080934)。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在广州市黄埔区萝岗街道综合发展中心。

广州市黄埔区萝岗街道综合发展中心

2023年2月10日

附件:萝岗街道综合发展中心社区生活垃圾分类专管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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