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越秀区2022年度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招募管理办法〉的通知》(穗人社函〔2022〕323 号,以下简称《通知》)有关要求,广州市越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4名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责
(一)招聘岗位:广州市越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招聘54名,安排在属下单位及越秀区内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从事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工作岗位名额、报名联系人、地址、咨询电话详见下表:
注:每名应聘者只能应聘一个工作岗位,不得重复报名。
(二)岗位职责:协助开展就业、失业登记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工作,重点群体就业联系跟踪服务工作;协助开展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创业服务等相关工作;协助开展就业创业补贴申领发放工作;协助开展公益性岗位、就业见习相关工作;协助开展就业信息收集、调查和分析相关工作;协助开展其他就业创业相关工作。
二、应聘条件
(一)年龄18周岁以上。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满足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六)工作责任心强,有良好的沟通能力。
(七)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
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广东高校或广东生源毕业生优先聘用:
1. 属城乡困难家庭成员的(持有城乡低保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特困职工证之一,或属于脱贫人口家庭成员);
2. 经残疾等级评定机构评定为残疾的人员;
3. 办理失业登记手续1年以上仍未就业人员;
4. 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用:
1.正在接受审计、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2.被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处分不满三年的;
3.曾被处管制以上刑罚处罚的;
4.由于个人原因,导致单位重大经济损失或者社会影响恶劣的;
5.个人存在不诚信行为的;
6.法律、法规规定影响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参照当地事业单位新招聘高校毕业生的工资水平,具体以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约定为准。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 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者须到本人意向应聘工作岗位对应的报名点报名。报名时间:2022年10月8日至2022年10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2. 报名材料:
(1)《广州市越秀区2022年度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1)一份,该表请自行下载填写。
(2)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材料;具备优先聘用条件的,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有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岗位职业(执业)技能证书等证书的也请一并提供。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3)免冠蓝底彩色近照1张,粘贴在报名表中。
3. 资格审查:由报名点工作人员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现场核验应聘人员报名材料原件,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考试。
(二)面试
1. 此次招聘采取面试方式进行考核,面试人员范围为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面试的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面试时报考人员须持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和面试通知参加,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2.方式及主要内容: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面试者的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掌握等情况。
3.成绩计算方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60分及以上的按成绩高低排序按1:1进入体检环节。
4. 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五、体检及聘用公示
(一)体检
1.通过面试的人员,按职位拟招聘人数和面试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2.因体检不合格造成职位空缺的,按照考核成绩依次递补。
3.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进行。
(二)聘用公示
1.公示结果。经过面试、体检等程序后,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广州市越秀区政府门户网站对外公示,网址是:http://www.yuexiu.gov.cn,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2.发送聘用结果。经对外公示无异议的,由广州市越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送聘用结果通知书;对公示有异议,经调查后证实有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广州市越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可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按照考核成绩依次递补。
六、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的,应聘人员应当自行做好各阶段防疫工作,在参加报名、资格审查和面试等环节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属地和考场所在单位的疫情防控要求。为确保涉考人员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考生参加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和面试等各环节的有关要求如下:
(一)考生防控管理
本着对考生健康负责原则,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按以下两种情况对考生进行防控管理:
1.正常参加考试
粤康码为绿码,有考前(以每科目开考时间为准,下同) 48小时内广东省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电子、纸质同等效力,下同),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 <37.3℃),且不存在下述不得参加考试情况的考生。
2.不得参加考试
(1)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以下简称次密切接触者),以及其他正处于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的考生;
(2)考前 14天内,中高风险地区(或发生本地疫情地区)所在县(县级市、区、旗,直辖市、副省级城市为街道和乡镇,未设区的地级市为街道和乡镇,下同)或当地政府宣布全域封闭管理地区旅居史的考生;
(3)粤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
(4)不能提供考前 48小时内广东省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
(5)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 ≥37.3℃),在临时观察区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的考生;
(6)其他不符合正常参加考试情况的考生。
(二)考生参考要求
1.考生凭借粤康码、14天行程码、考前48小时内广东省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身份证原件或派出所出具的临时身份证、面试通知、《广东省2022年人事考试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见附件2,考生自行下载填报签名,广东省2022年人事考试考生疫情防控须知(第一版)见:http://rsks.gd.gov.cn/zwgk/gzdt/content/post_3929149.html)等材料查验通过后方可进入考场。
2.考生应提前到达考场点,经监考员再次核验粤康码、14天行程码、考前48小时内广东省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身份证原件或派出所出具的临时身份证、面试通知通过,并收取考生本人签名的《广东省2022年人事考试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方准予进入考场参加考试;查验不通过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疫情期间,考场不提供停车位,外来车辆及无关人员(随行人员)一律不得进入。
4.考试期间如果有考生发热或其他疑似新冠肺炎症状,考生须配合工作人员引导,就近前往发热门诊或定点医院就诊或安排至隔离考场考试。
5.考试结束,考生须尽快离开考场,不得无故逗留。
6.考生须全程佩戴口罩,全程服从管理。
7.如考生违反防疫政策,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8. 据广州市的疫情防控有关政策要求,招聘组织单位有权适时对疫情防控措施、考点设置、招聘方式等事项进行调整,并及时公告。请考生关注公告,提前了解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相关政策,计划好抵穗时间,并按属地化要求和规定进行管理,以免需进行医学观察等耽误考试。因个人时间安排或疫情防控导致无法按时参加公开招聘考试的,视为自愿放弃资格,不再另行安排补考。
七、聘用及其他事项
(一)拟聘用人员将依法与广州市越秀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签订劳动合同;工作地点是在广州市越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属下单位或越秀区内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被聘用人员必须服从我局关于工作地点和岗位的分配安排,拒绝分配安排的可视实际情况取消聘用资格。
(二)根据《通知》要求,本次被聘用到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的高校毕业生所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2年(试用期2个月),合同期满后不再续签;对合同期满的人员相关部门会通过政策指引等方式促进其通过其他渠道就业创业;对有参加技能培训、参加创业培训、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入户城镇等方面需求的人员,相关部门会给予支持,保障享受政策扶持。
(三)应聘人员提供虚假证件、资料的,视为不符合应聘条件;
(四)监督投诉方式:广州市越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科,电话:83188281。
(五)除本公告外,涉及本次招聘的其他补充、修改及相关信息的发布,均在广州市越秀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http://www.yuexiu.gov.cn),不再另行通知,请各位应聘者密切关注。
(六)本公告如有其他不详或未尽事宜,由广州市越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1.广州市越秀区2022年度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xls
广州市越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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