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区万顷沙镇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特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2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普通辅助类(岗位一)2名:从事一般行政事务辅助工作(主要从事城中村治理工作),要求具备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
(二)普通辅助类(岗位二)4名:从事一般行政事务辅助工作,要求具备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
(三)普通辅助类(岗位三)17名:从事一般行政事务辅助工作,要求具备本科以上学历。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无犯罪记录,无党纪、政纪处分;
5.确定聘用后能马上到岗工作,入职后不能构成回避关系;
6.无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二)岗位所需条件
详见《万顷沙镇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岗位表》要求。
(三)不得报名情形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4.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1月9日。
三、报名安排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1月4日18:00至2023年1月9日18:00止。
2.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逾期不接受报名。
(二)打印准考证
打印时间:报名成功的考生在2023年1月12日9:00时起至1月13日18:00期间,登录原报名网站(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www.qgsydw.com)自行下载打印。
(三)报名要求
1.每名报考人员仅限报考一个岗位。
2.报考人员的年龄、学历、学位应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提供与本次招聘条件不相符及虚假材料未能通过资格审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顺畅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关闭通信工具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考试安排
考试以笔试和面试形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能力、公共基础知识、文字表达能力等内容。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笔试成绩不合格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名人数与该岗位招录人员比例大于3:1时开考,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二)资格审核
面试前将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审查,面试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审查,原件审查后退还。凡与招聘条件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的,均不得参加面试,由此出现的面试人选空缺,可按该岗位考生的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资格审核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考生报名资料不符合,取消报考人员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三)面试
面试范围: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照招聘岗位1:3比例确定。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评分,满分100分,合格成绩60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应变能力、综合协调能力及岗位匹配情况。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在考试总成绩合格的报考者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以拟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总成绩相同而无法确定体检对象的情况,根据面试成绩高低进行确定;如面试成绩仍相同,根据笔试成绩高低进行确定。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在考试总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医院建议复检的考生,自通知复检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医院进行复检,仍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取消聘用资格,可在考试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五)考察
按照体检合格确定考察人选,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与岗位是否匹配、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同时复核考生的应聘资格。经考察不符合所聘岗位专业能力、道德素质等要求或经资格复核不符合招聘岗位的招聘条件要求的,均不予聘用。
五、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在广州市南沙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公示期限为3个工作日。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六、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根据实际需要,可在同一岗位按照合格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1.考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4.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七、其他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
(二)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证件报考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已经聘用的,取消聘用。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依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八、注意事项
(一)考生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即视为认同并签署《健康承诺书》(附后),已报名参加本次考试的人员在身体条件允许情况下均可参加。
(二)考试实施期间考生管理要求
1.考生应自备 N95/KN95 口罩,在考点期间(除核验身份时摘除口罩)须全程规范佩戴口罩。
2.考生进入考点时应沿防疫检查通道,保持 1 米以上间隔,分散有序入场。
3.考生进入考场前要用快速手消毒液消毒双手,消毒后应直接进入考场考试。
4.凡不配合防疫检测、问询、排查的应聘人员,不得参加考试,造成严重后果的,由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三)考生如出现不适症状,应及时报告并自觉服从考务人员管理,配合接受相应安排。
(四)因本次考试疫情防控政策做出调整,请考生随时留意手机短信通知(避免拦截),并按时做出回复。
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镇人民政府
2023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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