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总成绩。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如出现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排序确定。考试总成绩将于全部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报名系统进行公示,考生可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考试总成绩及是否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6.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主要审核应聘者是否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资格复审材料提交时间以招考单位的通知为准。资格审核不合格及未按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凡有关资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提交材料:见附件3
(五)体检、毒品检测、考察
1.体检。按照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的,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体检人选或重新组织招考。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入围人员需自负体检费用约400元。未按通知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体检包括肝功二项、全血细胞计数、肾功二项、空腹血糖、尿常规分析、胸片、心电图、肝胆脾胰B超、一般体格检查等项目,所检项目达标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粤人社发〔2010〕382号,详见附件2)执行。
2.毒品检测。为防止涉毒人员进入社会治理工作队,按照本公告要求,应聘人员需无条件遵照招聘单位的要求,配合体检医院和用人单位开展毒品筛查工作(人体毛发生物检材提取),被检人的毛发检测结果疑似为阳性的,判定为不合格,不予以聘用。
3.考察。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政审和组织考察。考察工作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等情况,并核实其是否符合应聘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考察资格的,可在成绩合格考生中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六)聘用公示
考生经各环节考核考察合格后,在原公告网站发布聘用公示,并依规办理聘用手续。
(七)劳动合同及薪酬待遇
1.按照相关规定与应聘者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
2.人均工资福利开支约10-11万元/年。
上述岗位的薪资待遇均包含加班费、单位及个人承担的“五险一金”和个人所得税部分。
(八)疫情防控要求
1.所有考生须在粤省事小程序中注册“粤康码”,并在健康申报功能中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态、来粤方式等情况。
2.尚在外地的考生,应了解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及时返粤,并按属地要求和规定进行管理,以免耽误考试。来自中高风险地区(中高风险地区名单可在“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查询)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者需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
(九)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隐瞒或提供虚假情况的,或在应聘过程和聘用期间弄虚作假,违反诚信原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所签聘用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相关责任。
2.身份证是考生参加招聘各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在考试环节随身携带,证件不齐或与报名登记表不一致的,不得参加考试。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黄埔区社会治理工作队负责解释。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0-82108607,联系人:曾队、彭队。
咨询时间:逢工作日9:00-11:30,14:00-17:30
附件1:体能测试标准.docx
附件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通用标准.docx
附件3:入职所需资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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