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下半年中共广州市黄埔区委政法委员会招聘社会治理工作队队员公告

2022年下半年中共广州市黄埔区委政法委员会招聘社会治理工作队队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中共广州市黄埔区委政法委员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治理工作队队员32名,现拟定方案如下:

一、招聘公告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工作职责

受聘者由中共广州市黄埔区委政法委员会统一调配使用,工作区域为广州市黄埔区,需要24小时轮流值班,服从工作调剂,适时分配至街道工作。

岗位设置:共招聘社会治理工作队队员32名。其中,男性队员29名,女性队员3名。

主要职责:

(1)协助区相关部门参与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社会治理、公共卫生、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以及突发事件应对、化解矛盾等活动;

(2)辅助开展重大执法行动或应急处置工作;

(3)开展社区网格化工作、健全组织网络、发挥网格管理信息员的作用;

(4)协助区内各部门及街镇开展临时性阶段性的社会综合治理、行政执法任务;

(5)社区治理、宣传教育与综合服务工作;

(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没有参与邪教活动;品行端正,诚实守信,无违法犯罪记录。

2.年龄要求。

招考报名年龄为:18至35周岁(即1987年9月1日至2004年8月31日期间出生)。

3.身高要求。

男性净身高175cm(含)以上;女性净身高165cm(含)以上。有街道社区、警务辅助、文字撰写、政策宣讲、计算机和大数据等方面工作经验的,退役军人或持有A1驾照的人员,身高条件可适当放宽:男性净身高170cm(含)以上,女性净身高160cm(含)以上。

4.学历要求。

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应聘人员需于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报考条件的毕业证书。

5.具有与岗位工作强度相匹配的身体素质条件,形象气质较佳,体型匀称,五官端正,无精神病史,无影响正常工作的家族病史,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临场应变能力;体表无纹身、无明显大面积疤痕、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裸眼视力均达到4.8(0.6)以上,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

6.具有良好体能、技能,责任心强,勇于担当,能吃苦耐劳的优秀青年。

7.中共党员、广州市户籍、优秀退役军人或有街道、社区工作、文字宣传、政策宣讲、计算机和大数据工作经验或持有A1驾照的优先。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或存在较为严重债务纠纷的;

(6)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有关规定的;

(7)经招聘单位研究认定不适合从事该类工作的。

(三)报名方法

1.报名方式及时间。

(1)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http://www.ecloudexam.com/website/ecloudform/2209011545),在规定时间内注册,并填写报名表及相关信息进行报名。

(2)报名时间:2022年9月12日(星期一)上午9:00至9月18日(星期日)18:00。岗位报名逾期的,报名无效。报名时间结束后,符合资格的报名人数未达到岗位招聘人数的5倍的,招聘单位有权适当延长报名时间;延长时间结束后,报名人数未达到岗位招聘人数的3倍的,取消本次招聘。

(3)报名资格审核遴选。本单位将根据招考岗位报考人员的个人履历情况及岗位匹配程度,按照岗位实际需求遴选一定人数参加考试环节,审核不通过的视为报名不成功(初审结果在报名系统查询)。

(4)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将收到通知短信,考试时凭准考证(通过报名系统下载)和有效身份证件进场考试。

2.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或本人条件与职位要求不相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报考人员需详细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因填报信息不全或错漏导致报名审核不通过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负责。

(2)应聘人员所留联系方式、通讯地址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到报考者本人,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导致相关招聘信息未能通知到位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负责。

(3)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四)考试方式和内容

考试采取初试、体能测试、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考试各项环节将在通知指定时间内完成,考试范围为广州市黄埔区,初试、体能测试、笔试的考试时间预计为9月24日,面试时间预计为9月28日(具体时间及地址安排以短信通知为准)。

1.初试。

在考生参加体能测试当天,对其身高、视力进行初筛,身高视力未达岗位设定标准的人员,不得进入笔试环节。

2.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身体素质情况,每项测试成绩分为合格和不合格,所有项目测试成绩都合格才能确定为体能测试合格。体能测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笔试环节。

(2)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详见附件1。

3.笔试。

(1)笔试科目:满分100分,采取闭卷方式。

(2)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

(3)本次考试不指定具体参考用书。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笔试开始30分钟后未到的视为放弃考试,考试作弊,直接取消报考资格。

(4)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2个自然日内在报名系统进行公示,考生可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分数及是否进入面试环节。面试人员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如达不到该比例,面试对象为笔试成绩合格的实有人数。

4.面试。

(1)面试采用综合面谈的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岗位匹配能力和个人综合素质。

(2)面试成绩: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人选。面试时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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