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越秀区黄花岗街道公开招聘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助人员。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和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辅助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性强,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有良好职业道德,吃苦耐劳,心理素质强,工作责任心强,能上晚班。

(三)身体健康,本科及以上学历,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四)语言表达能力强,普通话和粤语流利,有一定的文书写作能力,熟悉计算机操作。

(五)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有参加邪教组织经历的;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道德品质上有劣迹行为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岗位要求



四、招聘程序

招考流程按照现场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治审查、公示与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0日至2024年11月26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方式:本人将报名资料送至黄花岗街道经济发展办(越秀区水荫路35号党群服务中心一楼)。

3.联系方式:020-37616632,020-37618673。

3.报名所需资料:报考人员自行下载并填写附件一《越秀区黄花岗街道公开招聘辅助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1份)。并提交小一寸证件照1张、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提交的复印资料均不退回。

4.报考人员报名即视为已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本公告,符合报考条件,并具有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方可选择相应岗位报考,所提交的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凡不按规定条件报名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

   (二)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2.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30%。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如达不到上述比例,以通过资格复审的实有人数参加面试。

 (三)资格复审

1.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2.须提供的资料:学历鉴定(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获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提交的复印件资料均不退回。

  (四)面试

1.面试人员范围为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面试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2.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70%,总成绩在越秀信息网公布。

 (五)体检和政治审查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职位与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进入体检的考生参照事业单位聘用体检标准,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结果由招考单位统一领取并通知体检对象的体检结果。

体检合格后进行政治审查,考生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

如不按要求体检,体检或政治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将按照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行体检和政治审查。体检建议复查的考生,体检建议出具后七天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  

 (六)公示与聘用

对拟聘用的人选在越秀信息网上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薪酬待遇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转正,按照街道辅助人员工资待遇标准执行。

   五、注意事项

1.进入笔试、面试的人员应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按时参加相应考试。没有按时参加相应考试的视为放弃。

2.笔试和面试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摄影器材等不得带入试室,手机等通讯器材须关闭,并在进入试室前统一交监考员处。

3.考生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未能按照要求的时间提供相关证件、资料,或者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考试或招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附件1.越秀区黄花岗街道公开招聘辅助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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