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广州市黄埔区图书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初级雇员2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阅读推广(活动策划)岗初级雇员(五级雇员)1名,工作职责:主要负责黄埔区图书馆各类阅读活动的策划、组织实施、宣传推广、沟通协调、活动效果评估等方面工作。
(二)基础业务流通岗初级雇员(五级雇员)1名,工作职责:主要负责图书馆读者服务及特殊人群阅读推广服务工作,了解读者需求,制定调查问卷,落实读者咨询事项跟踪、满意度评估与分析等方面工作。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考核办法进行,由黄埔区图书馆组织实施。
四、招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自愿履行政府雇员职责与义务;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及以下;
6.年龄计算时间截至报名首日;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1.具有本科学历;
2.具有良好的语言组织能力、沟通能力,清晰的逻辑,较强的责任心;
3.具有一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及证书取得时间截至报名首日,以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为准);具有教育、设计、美术及图书馆方面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4.能吃苦耐劳,有应急处理突发业务能力。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近2年内,在全国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拟报考的岗位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明确的各类回避关系情形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流程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30日至11月1日(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
2.报名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开萝大道4号黄埔区图书馆南门;联系人:梁老师,电话:020-82399801。
3.报名材料(原件现场审查):
(1)填写《广州市黄埔区图书馆政府雇员招聘报名表》(简称《报名表》,详见附件2),“本人承诺”处须考生本人亲笔签名,原件1份;
(2)个人简历;
(3)近期小一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1张(贴在报名表上);
(4)本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正反双面);
(5)学历材料:最高学历证书,学历认证报告(学信网下载打印)的原件及复印件;
(6)工作经历需提供社保机构盖章的社保清单、工作经历证明或劳动合同等原件和复印件;
(7)工作单位盖章的相关工作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证明、工作证明、应用证明、业绩材料等;
(8)教育、设计、美术或图书资料相关行业资格证书、荣誉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
(9)国家财政供养人员、国有单位正式员工需提供工作单位盖章的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报名复印材料需提供原件以供核实,提交的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二)资格审查
1.面试前对初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并根据对个人工作履历、证明材料和岗位匹配度等,按各岗位拟聘用人数1︰5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未达到面试比例的,视情况延长报名时间,经延长报名仍达不到面试比例的,按实际报名人数开展面试。
2.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进入面试环节,工作人员将通过电话通知考生参加面试,未接到面试通知的则视为未通过资格审查。
3.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电话必须真实准确,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本人。因联系信息提供错误导致无法联系的,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后果。
4.国家财政供养人员、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报名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函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考生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需取得由国家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认证函。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在学信网(https://www.chsi. com.cn/)无法查阅学历的考生,需提供由教育部或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鉴定证明。上述材料须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5.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请真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如发现报考者提供虚假材料、信息的,则取消报考者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三)组织面试
1.成立面试小组。面试小组由招聘工作小组成员中抽选5名组成,考查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处理协调问题的能力及岗位所要求的相关业务知识掌握情况及仪容仪表等。
2.发送面试通知。对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电话告知面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3.组织人员、场地。设立面试室并做好标识。工作人员组织抽签确定面试先后顺序。等候面试时考生应上交手机等通讯信息设备。
4.开展面试。按抽签顺序由工作人员一一引导至面试室进行面试。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不进入下一环节。主要是对应聘者的职业素质、综合分析和解决问题、组织协调、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考生进入面试室后凡发现携带通讯设备等电子产品的,一律按违纪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5.面试结束后,由工作人员引导离开,禁止在考场附近逗留。
(四)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六、录用程序
(一)考察
根据面试、体检结果,确定拟考察人选,按照规定进行考察,重点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素质能力、遵纪守法情况、工作或学习表现情况等各方面情况,并核实其是否具备报考资格,提出是否合格的考察意见。
(二)公示
经面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在广州市黄埔信息网(http://www.hp.gov.cn/)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三)办理聘用手续
按照规定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拟录用人员收到录用通知后,应按规定时间、方式和要求办理录用手续,未按要求完成录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另行开展体检、考察、公示环节。
七、薪酬待遇
岗位薪酬待遇按照黄埔区政府雇员工资福利待遇相关规定执行。如区相关政策规定调整时,从其新规定。
八、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由广州市黄埔区图书馆负责解释。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阅读推广(活动策划)岗初级雇员(五级雇员)1名,工作职责:主要负责黄埔区图书馆各类阅读活动的策划、组织实施、宣传推广、沟通协调、活动效果评估等方面工作。
(二)基础业务流通岗初级雇员(五级雇员)1名,工作职责:主要负责图书馆读者服务及特殊人群阅读推广服务工作,了解读者需求,制定调查问卷,落实读者咨询事项跟踪、满意度评估与分析等方面工作。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考核办法进行,由黄埔区图书馆组织实施。
四、招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自愿履行政府雇员职责与义务;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及以下;
6.年龄计算时间截至报名首日;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1.具有本科学历;
2.具有良好的语言组织能力、沟通能力,清晰的逻辑,较强的责任心;
3.具有一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及证书取得时间截至报名首日,以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为准);具有教育、设计、美术及图书馆方面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4.能吃苦耐劳,有应急处理突发业务能力。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近2年内,在全国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拟报考的岗位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明确的各类回避关系情形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流程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30日至11月1日(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
2.报名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开萝大道4号黄埔区图书馆南门;联系人:梁老师,电话:020-82399801。
3.报名材料(原件现场审查):
(1)填写《广州市黄埔区图书馆政府雇员招聘报名表》(简称《报名表》,详见附件2),“本人承诺”处须考生本人亲笔签名,原件1份;
(2)个人简历;
(3)近期小一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1张(贴在报名表上);
(4)本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正反双面);
(5)学历材料:最高学历证书,学历认证报告(学信网下载打印)的原件及复印件;
(6)工作经历需提供社保机构盖章的社保清单、工作经历证明或劳动合同等原件和复印件;
(7)工作单位盖章的相关工作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证明、工作证明、应用证明、业绩材料等;
(8)教育、设计、美术或图书资料相关行业资格证书、荣誉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
(9)国家财政供养人员、国有单位正式员工需提供工作单位盖章的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报名复印材料需提供原件以供核实,提交的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二)资格审查
1.面试前对初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并根据对个人工作履历、证明材料和岗位匹配度等,按各岗位拟聘用人数1︰5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未达到面试比例的,视情况延长报名时间,经延长报名仍达不到面试比例的,按实际报名人数开展面试。
2.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进入面试环节,工作人员将通过电话通知考生参加面试,未接到面试通知的则视为未通过资格审查。
3.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电话必须真实准确,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本人。因联系信息提供错误导致无法联系的,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后果。
4.国家财政供养人员、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报名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函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考生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需取得由国家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认证函。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在学信网(https://www.chsi. com.cn/)无法查阅学历的考生,需提供由教育部或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鉴定证明。上述材料须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5.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请真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如发现报考者提供虚假材料、信息的,则取消报考者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三)组织面试
1.成立面试小组。面试小组由招聘工作小组成员中抽选5名组成,考查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处理协调问题的能力及岗位所要求的相关业务知识掌握情况及仪容仪表等。
2.发送面试通知。对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电话告知面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3.组织人员、场地。设立面试室并做好标识。工作人员组织抽签确定面试先后顺序。等候面试时考生应上交手机等通讯信息设备。
4.开展面试。按抽签顺序由工作人员一一引导至面试室进行面试。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不进入下一环节。主要是对应聘者的职业素质、综合分析和解决问题、组织协调、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考生进入面试室后凡发现携带通讯设备等电子产品的,一律按违纪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5.面试结束后,由工作人员引导离开,禁止在考场附近逗留。
(四)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六、录用程序
(一)考察
根据面试、体检结果,确定拟考察人选,按照规定进行考察,重点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素质能力、遵纪守法情况、工作或学习表现情况等各方面情况,并核实其是否具备报考资格,提出是否合格的考察意见。
(二)公示
经面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在广州市黄埔信息网(http://www.hp.gov.cn/)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三)办理聘用手续
按照规定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拟录用人员收到录用通知后,应按规定时间、方式和要求办理录用手续,未按要求完成录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另行开展体检、考察、公示环节。
七、薪酬待遇
岗位薪酬待遇按照黄埔区政府雇员工资福利待遇相关规定执行。如区相关政策规定调整时,从其新规定。
八、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由广州市黄埔区图书馆负责解释。
相关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