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选拔优秀人才,优化人员结构,加强我中心医务人员队伍建设,按照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1名。
(一)招聘岗位:1个,详见《广州市番禺区石碁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第三批编外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
(二)招聘对象:非2024年毕业的往届生,指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境外学位证书人员)。国(境)外学历、学位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具体情形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规定;
(7)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学生、2024年及之后毕业生;
1.具有本科学历的,年龄不满35周岁。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及硕士学位,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年龄计算以2024年10月22日为界,以年龄要求35周岁为例,即要求报考对象须是1989年10月22日后出生(含1989年10月22日),其他以此类推。
2.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广州市番禺区石碁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第三批编外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
(三)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相对应。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医师资格、执业资格及其他条件。被录用人员在接到通知报到时,必须提供相应的学历证、学位证、执业资格证、执业注册证等证件,未能提供的不予录用。
(四)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医师资格、执业资格及其他资格等,需国家承认。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前取得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证、执业注册证等相关证书。
通过广州市番禺区石碁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发布公告。
2.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3日至2024年10月29日,逾期不接受报名。应聘人员需用微信扫描以下报名二维码进行网上报名,按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上传证明材料包括:本人近期免冠彩色照片、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证、执业注册证。
(报名二维码)
3.应聘人员应认真对照招聘公告规定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能报名。应聘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及上传的证明材料应真实、有效、完整,如发现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并记录在案。通过网上审核考生资料,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方可参加考试,资格审核结果将于笔试前至少两个自然日以短信形式通知考生。
以笔试、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其中笔试考试满分为100分,按60%计入总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40%计入总成绩,总成绩少于60分的不予录取。
(2)面试:以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主要测试专业技能、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等能力要素。
(1)时间:2024年11月4日 14:30至16:30。
(2)地点:广州市番禺区石碁镇市莲路官涌村段2号一楼会议室。
面试时间、地点待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报考同一岗位1:3的比例来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面试),将以短信及电话形式通知考生参加面试。
考生须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面试。应聘人员必须在笔试及面试前10分钟进入试室,未按规定时间进入试室者,取消考试资格。
1.参照《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文件精神,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由本单位电话通知参加体检的考生,统一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由本单位支付。
2.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是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与岗位的适应程度,并再次核实是否符合报考资格。考察对象须在接受考察时向考察组提供学历证、学位证、执业资格证、执业注册证的鉴定证明以及其他相关材料。
3.经考察,拟聘用人员存在资格条件与招聘岗位要求不符或所提交的材料弄虚作假的,取消录用资格。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导致录用岗位空缺的,由广州市番禺区石碁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从报考同一岗位的总成绩合格人选中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1.考察合格的人选由广州市番禺区石碁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
2.拟录用人员在广州市番禺区石碁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录用人员有异议的,由本单位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3.获录用人员由本单位发出录用通知,确定报到日期,如获录用人员未能在报到日期内到本单位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因录用人员未按时报到等原因,导致岗位空缺的,由广州市番禺区石碁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从报考同一岗位的总成绩合格人选中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4.拟录用人员办理报到手续时需要提供的资料(验原件,交复印件):
(2)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证、学位证、相应的鉴定证明、执业资格证、执业注册证。
5.经审核,拟录用人员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予办理录用手续:
获录用人员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合同期间享受广州市番禺区石碁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编外人员有关规定的福利待遇。
(一)本次公开招聘过程的纪律和监督要求,参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76号)等文件精神执行。
(二)广州市番禺区石碁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各自职责做好考试招聘的各项工作,并注意做好试卷的保密以及公开招聘各环节的检查、监督工作,对违规行为予以制止和纠正,保证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视情节轻重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1.严格遵守上级公开招聘的有关要求,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2.认真落实回避制度。与考生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近姻亲关系的亲属关系的人员不能参与本次招聘工作。
3.加强监督,严肃纪律。中心纪检人员将对整个招聘工作进行监督,及时纠正所发现的问题,对违反纪律人员按规定处罚。
4.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在招聘过程中遇到问题时,及时向区卫生健康局请示报告。
(五)对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生的争议,按有关规定调查并进行研究解决。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法规处理。本公告由广州市番禺区石碁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广州市番禺区石碁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24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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