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食品药品审评中心(以下简称“审评中心”)是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直属公益一类、正处级事业单位,负责组织审查员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资料审核、现场核查,并整理食品生产许可申请材料;承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相关许可事项及其变更的技术审查和现场检查的技术工作;负责食品生产许可审查人员培训和管理;负责建立食品生产许可档案;承担食品药品许可相关政策宣传工作。
一、招聘岗位
根据工作需要,现招聘编外人员1名,具体岗位职责及资格条件见附件1。
有关要求说明如下:
(1)考生类别:应届毕业生和往届毕业生均可,须在报名首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2)专业要求中专业代码参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学科对应具体专业目录)》,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以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毕业证书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内容不可作为应聘专业的依据。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应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须在报名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经中心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应聘。
年龄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首日。
二、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
2.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要的资格、专业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以录用: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不满三年的,或其他处分未过处分影响期的;
4.被依法依规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应聘人员与我中心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
注: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截止日。
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应聘人员提供以下资料:
1.《广州市食品药品审评中心2024年应聘报名表》(附件2)、《广州市食品药品审评中心2024年报名信息简表》(附件3);
2.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使用港澳永久性居民身份证);
3.毕业证、学位证(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除以上资料,如有具有代表性的论文或成果、专业技术资格证等材料,于2024年8月23日17时前一并扫描发送至电子邮箱:gzspzx@126.com。应聘材料承诺予以保密,恕不退回。
(二)面试。审评中心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者择优电话约请进行面试,按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形式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与职位相适应的政治思想素质、业务素质、专业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等。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最终综合成绩及结果通过电话通知入围面试的应聘人员。
(三)体检与考察。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体检人员,并按规定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工作要求和程序、工作纪律执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通过体检者电话进行通知,并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按规定组织开展考察。
(四)公示与录用。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后,在相关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录用的,及时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五)递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录用人员的;
3.拟录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录用的;
4.拟录用人员放弃录用的。
四、相关待遇
录用人员与审评中心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兑现相应工资待遇,待遇和薪酬按照审评中心有关规定执行。
审评中心不负责录用人员的档案管理,以及有关其配偶、子女等任何事项。
五、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个人简历与《广州市食品药品审评中心2024年应聘报名表》、《广州市食品药品审评中心2024年报名信息简表》填写内容保持一致。若发现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或录用资格,由本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及后果。
(二)本公告由广州市食品药品审评中心负责解释,报考咨询电话:020-85467305,监督电话:020-85467339。
一、招聘岗位
根据工作需要,现招聘编外人员1名,具体岗位职责及资格条件见附件1。
有关要求说明如下:
(1)考生类别:应届毕业生和往届毕业生均可,须在报名首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2)专业要求中专业代码参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学科对应具体专业目录)》,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以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毕业证书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内容不可作为应聘专业的依据。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应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须在报名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经中心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应聘。
年龄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首日。
二、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
2.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要的资格、专业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以录用: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不满三年的,或其他处分未过处分影响期的;
4.被依法依规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应聘人员与我中心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
注: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截止日。
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应聘人员提供以下资料:
1.《广州市食品药品审评中心2024年应聘报名表》(附件2)、《广州市食品药品审评中心2024年报名信息简表》(附件3);
2.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使用港澳永久性居民身份证);
3.毕业证、学位证(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除以上资料,如有具有代表性的论文或成果、专业技术资格证等材料,于2024年8月23日17时前一并扫描发送至电子邮箱:gzspzx@126.com。应聘材料承诺予以保密,恕不退回。
(二)面试。审评中心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者择优电话约请进行面试,按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形式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与职位相适应的政治思想素质、业务素质、专业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等。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最终综合成绩及结果通过电话通知入围面试的应聘人员。
(三)体检与考察。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体检人员,并按规定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工作要求和程序、工作纪律执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通过体检者电话进行通知,并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按规定组织开展考察。
(四)公示与录用。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后,在相关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录用的,及时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五)递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录用人员的;
3.拟录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录用的;
4.拟录用人员放弃录用的。
四、相关待遇
录用人员与审评中心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兑现相应工资待遇,待遇和薪酬按照审评中心有关规定执行。
审评中心不负责录用人员的档案管理,以及有关其配偶、子女等任何事项。
五、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个人简历与《广州市食品药品审评中心2024年应聘报名表》、《广州市食品药品审评中心2024年报名信息简表》填写内容保持一致。若发现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或录用资格,由本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及后果。
(二)本公告由广州市食品药品审评中心负责解释,报考咨询电话:020-85467305,监督电话:020-85467339。
附件:1.招聘岗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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