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信访志愿服务队伍招募启事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志愿服务的重要论述和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落实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健全新时代志愿服务体系的意见》,建设具有广州特色的信访志愿服务体系,深入培育弘扬广州信访“家文化”,加快推进社会工作和信访工作深度融合,创新打造广州信访“信任共同体”,根据《广州信访志愿服务实施方案》要求,市信访局联合市直单位信访部门、党员、群众,牵头成立市直机关信访志愿服务支队,现面向社会进行人员招募:

一、招募形式

  (一)自愿报名

  欢迎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退休人员,党员、共青团员、社区工作者、群众等自愿报名参加。报名自招募启事发布之日起长期有效。

  (二)报名方式

  1.网络报名:有意报名者请将报名表、本人近期免冠照、身份证复印件发送至支队邮箱(sxfj_dzz@gz.gov.cn)。

  2.邮寄报名:有意报名者请将报名表、本人近期免冠照、身份证复印件邮寄至支队(广州市越秀区东风西路159号,张郁收,邮编:510000,联系电话:13924209956)。

  3.结果通知:支队收到报名资料后,将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对暂不适合入选的报名者进行短信通知,如未收到短信则为入选。

二、招募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

  2.年满18周岁,身体心理健康,常年在广州生活,具备独立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积极响应号召,勇于担当作为,热心信访志愿服务事业,具有奉献精神,服从广州信访志愿服务队的统一管理和安排。

  4.熟悉法律法规和信访工作相关政策知识,有调解、信访工作经验的优先。

三、志愿者服务内容
  (一)服务原则

  信访志愿服务要遵循服务人民群众、服务中心大局、服务建设广州信访“信任共同体”原则。

  (二)基本服务内容

  围绕助力信访法治化、打造广州信访“信任共同体”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1.开展调查研究。发挥队伍人才优势,深入到社区、群众和服务对象中,开展调查研究,了解民声民情,对民生事项、社会动态等形成分析报告和专题研究成果,为上级决策提供依据和参考,推动科学决策、依法行政和民主治理。

  2.深入联系群众。深入社区上门探访社情民意、收集群众信访诉求、与群众谈心交流、引导群众理性合法反映诉求等,防止信访问题产生和扩大激化。在街道、社区组织指导下,开展扶贫服务、长者服务、助残服务等,联系资源助其解决困难。

  3.协助沟通疏导。以接访场所、社区服务中心、“信访超市”、信访调解工作室、党员服务中心、党代表工作室等为基地,根据工作需要协助维护信访秩序,通过温情沟通、耐心疏导、释法说理等方式,引导群众依法、理性、有序、文明信访,合法合理表达信访诉求。

  4.协助信访宣传。向群众宣传党和政府政策,宣传《信访工作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发放信访宣传资料等,开展各类信访宣传活动。

  5.提供咨询服务。具有信访、法律等专业知识的志愿者,以街道、社区等为基地,面向群众开展咨询答疑等服务。

  志愿者根据自身优势和特长,可以开辟更多信访志愿服务领域。

四、志愿者权利与义务
  1.信访服务志愿者享有以下权利:

  (1)充分了解信访志愿服务内容相关必要信息,根据自己的意愿、时间和技能参加信访志愿服务;

  (2)接受信访工作、政策法规、心理咨询等相关知识及技能培训;

  (3)获得志愿服务证章、志愿服务记录证明等;

  (4)定期评选优秀信访服务志愿者,对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扬奖励,并在媒体上大力宣传;

  (5)鼓励优秀信访服务志愿者建立个人命名的信访志愿服务工作室,扩大优秀信访服务志愿者的影响,树立先进典型;

  (6)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其他权利。

  2.信访服务志愿者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1)践行志愿服务宗旨和承诺,积极响应号召,努力提供优质信访志愿服务;

  (2)保守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不得向他人泄露志愿服务中掌握的案件信息;

  (3)不得以信访服务志愿者名义从事营利性活动,不得向服务对象索要财物;

  (4)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制度,服从信访服务志愿队工作安排,开展活动时统一穿着志愿服装,因故不能参加或完成预先约定的信访志愿服务,应当提前告知;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附件下载:广州信访志愿服务队志愿者招募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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