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南沙区总工会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广州市总工会关于印发<广州市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精神,为进一步增强南沙区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的队伍力量,促进南沙区工会事业发展,南沙区总工会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5名,现将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岗5人,具体岗位由南沙区总工会统一调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热爱工会工作,有一定的社会活动、独立工作、组织协调和文字表达能力,熟悉计算机操作;
4.报考年龄为18至35周岁(即1986年12月1日至2004年11月30日期间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并符合相关岗位的专业要求,详见下表:
专业目录参照《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专业大类、学科参考目录)》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
3.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造假等行为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2月1日9:00至2022年12月15日18:00。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登陆国际人才招考网(http://zk.normstar.net/web/zhaopin/homepage),点击招聘活动、查看相关招聘项目、按照操作指引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所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报名成功后不得更改。
报考者需填写在线报名表并上传以下证件电子版:
(1)本人身份证;
(2)户口簿(户主页+本人页);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注意:请按规定要求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真实、清晰、完整的证件电子版。
(二)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将对应聘者资格条件进行初步审核,结合履历中的重要经历、表彰奖励等情况择优确定参加笔试人员。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
2.开考比例:原则上达到招聘职位人数1:3或以上的比例才准予笔试进行开考。如该职位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则须报上级主管部门研究讨论后,可取消本次岗位招聘或按照实际通过资格初审人数进行开考。
3.笔试内容:行政能力测试及工会相关知识。
4.笔试形式:闭卷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开考后30分钟不得入场。
5.笔试成绩: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达不到合格成绩的,不得进入面试,笔试成绩按50%的比例计入综合成绩。考生于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国际人才招考网自行查询笔试成绩。
(四)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根据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拟聘人数1:5的比例取成绩高者进入资格复审环节。如笔试成绩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则按照实际笔试合格人数进入资格复审环节。资格复审材料包括:
(1)报名表;
(2)本人身份证;
(3)户口簿(户主页+本人页);
(4)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5)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方可进入在线人才素质测评环节。应聘者需签署《承诺书》(详见附件1),承诺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在线人才素质测评资格。
(五)在线人才素质测评
在线人才素质测评采用多种先进的测评技术确保测评的有效性,该系统从能力(能不能)、个性(合不合)、动力(愿不愿)三个方面全面了解人才的各项素质。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将统一收到测评通知短信,须在规定时间内以短信回复相关内容。
1.测评时间:以收到的短信通知为准。
2.测评方法:被测者可通过电脑和移动端进行答题。
3.测评结果:测评结果不计入后续考试总成绩排名,未通过测评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六)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
2.面试对象:通过在线人才素质测评的考生。
3.面试形式: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及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综合能力。
4.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按50%的比例计入综合成绩。考生于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国际人才招考网自行查询面试成绩。
(七)体检
1.体检人员的确定
(1)按拟聘人数1:1的比例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
(2)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空缺,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2.体检标准
体检统一由我司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及《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负责。
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体检的,不予聘用。
(八)考察
1.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对象。
2.考察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同时对考察对象的录用资格进行复核。
3.考察不合格或者资格不符合的,不予聘用。
(九)公示和聘用
体检和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国际人才招考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南沙区总工会按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四、疫情防控要求
按照《广东省2022年人事考试考生疫情防控须知(第三版)》以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文件精神,为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涉考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考生参加笔试、面试等各环节的有关要求如下:
(一)考生须提前7天注册粤康码,并自我监测有无发热、咳嗽、乏力等疑似症状。如果旅居史、接触史发生变化或出现相关症状,须及时在粤康码进行申报更新,有症状的到医疗机构及时就诊排查,排除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
(二)应聘人员原则上须同时凭“粤康码”或“穗康码”绿码、正常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行程码(每个环节前14天无国内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旅居史)、有效身份证件、各个环节准考证件、每个环节实施前48小时内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以及经考生本人如实填报并签名的《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附件2)参加各环节。
(三)以下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1.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以及其他正处于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的考生;
2.考前7天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的考生;
3.考前8天内,有国外或港台地区旅居史的考生;
4.考前7天内,有低风险区旅居史且未完成“3天2检”的考生;
5.粤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
6.不能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
7.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在临时观察区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的考生;
8.其他不符合正常参加考试情况的考生。
(四)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通过防疫材料检查后方可参加考试。考生应自觉配合完成检测流程后经规定通道前往考场,在规定区域活动,考后及时离开。如考试期间考生出现发热(体温≥37.3℃)、咳嗽、乏力等不适症状或经检测发现有异常情况的,要及时报告并自觉服从考务人员管理,接受“不得参加考试”“安排到隔离考场考试”等相关处置。
(五)考生需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科学佩戴口罩,所有考生在考点期间务必全程规范佩戴口罩,进行身份核验时须摘除口罩。
(六)所有考生考前非必要不参加聚集性活动。本省考生考前7天内非必要不出省,非必要不出考点所在城市。
(七)疫情防控实行属地管理,各地防疫政策根据疫情形势动态调整。考生要提前了解广东和考试所在地市的最新疫情防控政策措施,合理安排时间,落实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措施。
(八)考生不配合考试防疫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的,取消考试资格。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九)根据广州市的疫情防控有关政策要求,招聘单位有权适时对疫情防控措施、考点设置、招考安排等事项进行调整,请保持通讯设备畅通,留意来电、短信或国际人才招考网(http://zk.normstar.net/web/zhaopin/homepage)的相关通知公告。
五、注意事项
(一)报名前需认真阅读公告,符合报考条件的方可报考。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者与岗位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生存在弄虚作假的,不按规定参加笔试、面试、体检和办理有关手续等,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的所有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应聘者报名时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确保联系顺畅,因提供错误联系方式或关闭通讯工具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四)本次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相关考试辅导培训班,无指定复习参考材料。
(五)应聘者参加笔试、面试等现场环节,需视广州市疫情防控具体要求提供相应证明,具体以通知为准。
(六)本次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人数,可结合考试实际情况,适当调整。
(七)报考咨询电话:020-39390288,陈小姐。(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附件:
南沙区总工会
2022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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