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越秀区东山街道招聘辅助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东山街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辅助人员,现将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东山街民政窗口辅助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

  (三)工作认真,责任心强,吃苦耐劳,服从工作安排;

  (四)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审计、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被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处分不满三年的;

  3.曾被处管制以上刑罚的;

  4.由于个人原因,导致单位重大经济损失或者社会影响恶劣的;

  5.个人存在不诚信行为的;

  6.法律、法规规定影响招用的其他情形。

  三、岗位要求

  (一)身体健康,年龄40周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

  (二)能胜任岗位要求,承受工作压力;

  (三)粤语和普通话流利,有一定的语言表达、组织协调和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

  (四)善于学习和接受新知识,具有良好团队合作精神和服务意识;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24年7月24日至7月29日(工作时间)。

  3.报名地点:越秀区东山街道办事处201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越秀区寺贝通津17号)。

  4.咨询电话:林小姐020-87776425。

  5.报名要求:报名者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居住证(非本市户籍居民)、毕业证书(或学历证明)和其他相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以及下载填写的《越秀区东山街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和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照1张。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二)考试方式

  考试形式采取面试方式。将择优确定考试人员,具体考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考职位拟招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拟招聘人选需按招聘单位要求到广州市内三甲医院体检,费用自理。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个人原因放弃聘用资格等情况,将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替补人选。

  (四)公示

  对拟招聘的人选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五)录用

  1.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2.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四、薪酬待遇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转正,按照街道辅助人员工资待遇标准执行。

  越秀区东山街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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