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就业见习工作,帮助高校毕业生等青年提升就业能力,越秀区华乐街公开招募见习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职位
本次公开招募街道办事处辅助岗位见习生5名。
二、招募条件
1.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2.广州市户籍优先,身体健康;
3.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或16-24岁失业青年;
4.见习期3个月;
5.有志于从事街道服务管理工作,熟悉电脑操作,责任心强,吃苦耐劳,乐于奉献,有较强的服务意识、沟通能力和全面履行岗位职责能力。
6.符合条件的,每月按规定给予就业见习补贴。
三、招募程序
本次公开招募工作按照发布招募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面试、政治审查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募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8日至7月12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4:30至16:30。
2.报名地点:越秀区麓苑路49号二楼,华乐街道党群服务中心。联系人:黄小姐 ,王小姐,联系电话:020-83507025。
3.报名要求:自行打印《越秀区华乐街公开招募见习生报名及资格审查表》并填写完整后,亲临报名点报名。
4.应聘者现场报名时请提供小一寸近照2张、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和1份复印件。(以上资料原件核查,复印件资料均不退回。)
5.考生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或不予录用。
6.符合初步筛选条件者,将以短信或电话的形式通知,携带身份证前往面试。不符合者不另行通知。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具体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综合分析能力、协调组织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应变处置能力等。
(三)组织考察
1.面试合格的考生,将以短信或电话的形式通知考生,并按相关要求组织考察。
2.对于组织考察不符合要求的考生,取消其录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符合报考条件的方可报考。凡不按规定条件报名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资格。
附件:越秀区华乐街公开招募见习生报名及资格审查表
附件:越秀区华乐街公开招募见习生报名及资格审查表.doc
一、招募职位
本次公开招募街道办事处辅助岗位见习生5名。
二、招募条件
1.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2.广州市户籍优先,身体健康;
3.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或16-24岁失业青年;
4.见习期3个月;
5.有志于从事街道服务管理工作,熟悉电脑操作,责任心强,吃苦耐劳,乐于奉献,有较强的服务意识、沟通能力和全面履行岗位职责能力。
6.符合条件的,每月按规定给予就业见习补贴。
三、招募程序
本次公开招募工作按照发布招募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面试、政治审查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募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8日至7月12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4:30至16:30。
2.报名地点:越秀区麓苑路49号二楼,华乐街道党群服务中心。联系人:黄小姐 ,王小姐,联系电话:020-83507025。
3.报名要求:自行打印《越秀区华乐街公开招募见习生报名及资格审查表》并填写完整后,亲临报名点报名。
4.应聘者现场报名时请提供小一寸近照2张、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和1份复印件。(以上资料原件核查,复印件资料均不退回。)
5.考生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或不予录用。
6.符合初步筛选条件者,将以短信或电话的形式通知,携带身份证前往面试。不符合者不另行通知。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具体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综合分析能力、协调组织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应变处置能力等。
(三)组织考察
1.面试合格的考生,将以短信或电话的形式通知考生,并按相关要求组织考察。
2.对于组织考察不符合要求的考生,取消其录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符合报考条件的方可报考。凡不按规定条件报名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资格。
附件:越秀区华乐街公开招募见习生报名及资格审查表
附件:越秀区华乐街公开招募见习生报名及资格审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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