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学位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应届毕业生年龄不限,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社会人员要求35周岁以下;其他条件详见《广东省民族宗教委管理的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岗位表》。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按招聘岗位,在综合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与招聘岗位数量等额的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工作要求和程序、工作纪律执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有关规定。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结果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应聘人员。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广东省民族宗教委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八、递补
咨询电话:020-83368981、81321270
相关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