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介绍岗位及要求
广东省食品检验所是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承担食品、保健食品监督检验、应急检验,参与制订、修订国家或省相关检验检测标准、技术规范等工作。根据工作需要,现向社会公开招聘实习生若干名(在校大学生),主要从事食品抽检相关辅助工作。具体招聘要求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工作职责 任职要求
实习生 30 人
1.依照相关国家法律法规,对食品等相关产品进行样品制备、基础检验检测、文书整理和检查等;
2.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1.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食品检验、食品工程、化学、药学、生物等相关专业,有相关实习经验者优先;
2.实习期原则上需 2 个月及以上,能长期实习者优先;
3.具备食品相关基础知识,熟练掌握电脑办公软件数据处理的优先;
4.工作认真负责,吃苦耐劳,有团队合作精神。
二.人员条件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廉洁自律。
(二)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德品行、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并有较强的团结协作和拼搏奉献精神。
(三)身体健康,心理素质良好,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
(四)在校学生需提供学校实习推荐函。
(五)实习期间表现优秀的,可优先推荐招聘为正式员工。
下列人员不得招聘:
(一)有刑事犯罪记录的;
(二)正在接受学校处分的;
(三)有不良信用记录的,或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四)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实习的其它情形。
三.招聘方式
(一)报名登记、资格初审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进行初次资格审查,组织笔试,择优确定面试人员名单。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请将个人简历打包压缩后发送至电子邮箱,邮件以“姓名+学历+专业+实习”命名;在其他渠道应聘按渠道指引投递个人简历。
(二)面试
结合报名资格条件和对实习生的实际需求,根据报名人员综合条件和面试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比选,确定初步人选。
(三)组织考察
根据初步人选的面试综合表现、学习期间情况等进行综合考察,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资格。
(四)确定实习人选
根据面试、考察情况,初定人选提交所党委审定,确定拟招聘人选并通知落实实习时间。
(五)签订实习协议
按有关规定办理实习生入职手续,并签订实习协议
四.其他事项
实习期间交通、住宿自行解决,工作餐与正式员工保持一致;按单位规定,计发实习工资待遇。实习补助 100 元/天,上班时间9:00-17:00,,提供午餐(餐标 28 元/餐,个人承担 3 元/餐)。
注意事项:
简历格式为word或PDF格式,文件命名为“姓名-岗位-联系方式” ,报名截止时间为这周四5月16号
联系方式:
简历投递邮箱:1163602109@qq.com(邮件标题:单位名称-班级-姓名)
广东省食品检验所是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承担食品、保健食品监督检验、应急检验,参与制订、修订国家或省相关检验检测标准、技术规范等工作。根据工作需要,现向社会公开招聘实习生若干名(在校大学生),主要从事食品抽检相关辅助工作。具体招聘要求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工作职责 任职要求
实习生 30 人
1.依照相关国家法律法规,对食品等相关产品进行样品制备、基础检验检测、文书整理和检查等;
2.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1.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食品检验、食品工程、化学、药学、生物等相关专业,有相关实习经验者优先;
2.实习期原则上需 2 个月及以上,能长期实习者优先;
3.具备食品相关基础知识,熟练掌握电脑办公软件数据处理的优先;
4.工作认真负责,吃苦耐劳,有团队合作精神。
二.人员条件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廉洁自律。
(二)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德品行、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并有较强的团结协作和拼搏奉献精神。
(三)身体健康,心理素质良好,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
(四)在校学生需提供学校实习推荐函。
(五)实习期间表现优秀的,可优先推荐招聘为正式员工。
下列人员不得招聘:
(一)有刑事犯罪记录的;
(二)正在接受学校处分的;
(三)有不良信用记录的,或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四)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实习的其它情形。
三.招聘方式
(一)报名登记、资格初审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进行初次资格审查,组织笔试,择优确定面试人员名单。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请将个人简历打包压缩后发送至电子邮箱,邮件以“姓名+学历+专业+实习”命名;在其他渠道应聘按渠道指引投递个人简历。
(二)面试
结合报名资格条件和对实习生的实际需求,根据报名人员综合条件和面试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比选,确定初步人选。
(三)组织考察
根据初步人选的面试综合表现、学习期间情况等进行综合考察,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资格。
(四)确定实习人选
根据面试、考察情况,初定人选提交所党委审定,确定拟招聘人选并通知落实实习时间。
(五)签订实习协议
按有关规定办理实习生入职手续,并签订实习协议
四.其他事项
实习期间交通、住宿自行解决,工作餐与正式员工保持一致;按单位规定,计发实习工资待遇。实习补助 100 元/天,上班时间9:00-17:00,,提供午餐(餐标 28 元/餐,个人承担 3 元/餐)。
注意事项:
简历格式为word或PDF格式,文件命名为“姓名-岗位-联系方式” ,报名截止时间为这周四5月16号
联系方式:
简历投递邮箱:1163602109@qq.com(邮件标题:单位名称-班级-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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