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面试
1.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1:5的比例确定(人数不足此比例时,按实际通过资格复审考生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以广州市番禺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panyu.gov.cn/)公告为准。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主要测试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解决问题等能力要素。
3.成绩
(1)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列为体检对象。
(2)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计算综合成绩。
(3)与进入面试最后一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考生同时进入面试。
(五)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若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依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组织成绩相同人员重新面试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
(六)考察
招聘单位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考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或因其他原因取消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可在同一岗位的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之中,按综合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广州市番禺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panyu.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虽有投诉,但经调查不属实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有关待遇
获聘人员纳入招聘单位事业编制管理,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聘用期间享受有关政策规定的番禺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的福利待遇。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主动将报考意向知会本人现所在单位,并征得现所在单位同意才可报考。因未经所在单位同意而造成的不能被招聘单位聘用等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二)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方可参加考试,如身份证失效、遗失或更换中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临时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是唯一可以代替身份证作为入场参加考试的法定身份证明凭证,任何其他证件包括:户口簿、护照、工作证、驾驶执照、学生证、身份证办理受理回执、派出所开具的带有考生本人照片并加盖公章的身份证明等都不能代替身份证参加考试。
(三)应聘人员已具有的专业技术资格等级高于应聘岗位等级的,如被聘用,均按招聘岗位中标明的岗位等级聘用。应聘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四)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办理录用手续时须将户口迁入广州市,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五)本次考试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疫情防控要求
(一)本次招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为保障广大应聘人员和考务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各招聘程序安全有序进行,疫情防控工作按《公开招聘考试疫情防控须知》及广州市疫情防控政策措施执行。具体时间安排及要求视疫情情况而定,另行在广州市番禺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请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二)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开招聘考试疫情防控须知》和《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及时了解广州市疫情防控政策措施。对不配合考试防疫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的,取消考试资格。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本公告由广州番禺区大石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法规处理。
咨询电话:020-34790335。
附件1: 2022年广州市番禺大石街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附件2: 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广州番禺区大石街道办事处
2022年9月8日
附件3:公开招聘考试疫情防控须知.doc
附件4:广东省2022年人事考试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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