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街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岗位、人数
执法辅助类雇员3名,主要从事街道行政执法辅助工作或综合治理辅助工作,具体工作岗位由街道统筹安排;
管理辅助类雇员2名,主要从事行政管理辅助等工作。
二、 报考条件
(一)岗位一:执法辅助类雇员3名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记录;
2、学历: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前(含2023年12月31日当日),年龄限40周岁以下(1983年4月22日以后出生);
3、环境科学、环境工程、安全工程、水质科学与技术、环境科学与工程、环境监察、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生态学、应用化学、大气科学技术、给水排水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工程、法学专业,或有C1以上驾驶执照并能熟练驾驶车辆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4、具有环境保护专业技术中级职称以上的,或在基层环保部门、镇(街)、企事业单位从事环保工作、应急管理工作 3 年以上的需提交证明材料(需提交证明资料:相应年限的单位缴纳社保缴纳清单、劳动合同或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8年4月22日以后出生);
5、有身体健康,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能够适应在艰苦条件下工作,岗位需要夜间巡查和应急值守;
6、能够熟练操作使用计算机与办公软件,具备良好的文字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
(二)岗位二:管理辅助类雇员2名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服从管理,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感和保密意识;无违法犯罪记录;
2、学历: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前(含2023年12月31日当日),年龄限40周岁以下(1983年4月22日以后出生);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具备较好沟通协调能力,熟悉电脑基本操作。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以上岗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有参加邪教组织活动的;
(4)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道德品质上有劣迹行为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24年4月23日至4月25日正常上班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周六日及法定假期不对外办公),逾期不接受报名。
3.报名地点:凤阳街道办事处(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泰沙路555号505室;联系电话:020-89617636;联系人:易小姐)
4.报名资料:《凤阳街道招聘报名表》(贴本人近期彩色免冠照片)、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属集体户口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复印件及本人页原件)、学历(位)证书。所有证件、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A4规格,原件在校验后退还本人)。以上材料缺一不可,否则视为不符合报名资格。若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驾驶证等材料,也可一并提交。
5.资格审查:应聘者通过资格审查方能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提交的材料必须与报名时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之处,取消考试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考察、录用、试用全过程。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二)考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综合业务知识等。笔试形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按笔试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未能达到上述比例的,所有参加笔试的人员均进入资面试。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对参加面试人员的相关知识及综合能力进行评分,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分数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体检。面试形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为60分。如同一岗位出现综合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排序确定;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另行组织面试。
(三)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人数和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进行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体检不合格者,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递补。(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15个工作日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递补)。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拟招聘人员的思想政治、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核实是否具备报考资格。经考察,发现报考人员有违法违纪、违反国家政策、违背社会公德等情况的不予聘用。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因劳动者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的,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按照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广州市海珠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aizhu.gov.cn/)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对于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选,按照雇员管理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待遇和管理
待遇标准按区编外人员管理有关文件及用人单位编外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执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未尽事宜按我街有关规定执行,本公告由凤阳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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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阳街道办事处
2024年4月22日
原标题:凤阳街道2024年第一批公开招聘雇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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