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越秀区流花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招聘合同制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信息

(一)招聘岗位:办公室行政辅助类合同制工作人员1名;

(二)工作单位:越秀区流花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广州市越秀区环市西路155号之二5楼)。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

(二)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9年3月1日后出生,条件优秀可以适当放宽年龄)。

(四)持有C2以上驾驶执照,有一定驾驶经验。

(五)能熟练使用电脑及办公软件,有一定文字表达能力和公文写作能力。

(六)身体健康,能胜任相关工作要求。

(七)工作态度认真,积极主动,责任心强,服从安排,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服务意识。

(八)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有参加邪教组织经历的;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道德品质上有劣迹行为的;其他不适合本岗位工作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材料:报名人员自行下载填写《越秀区流花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招聘合同制辅助人员报名表》(见附件1),表中需附上个人近期免冠证件照,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连同学历学位证书、学历鉴定(由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鉴定,或由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出具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身份证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liugb1234@163.com(邮件标题请注“应聘+姓名+手机”,如有其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可一并提供。

3.报名时间:2024年3月19日至3月25日。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招聘单位组织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后,由越秀区流花管委办招聘领导小组选择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通知考试。报考人员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名资格。

(三)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形式,由考官对参加面试人员在沟通协调、仪表举止、个性特征、岗位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等方面的表现进行评分。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进入面试的人员应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按时参加面试,没有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

(四)体检

体检对象按考试成绩以拟招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由招聘单位通知体检对象应体检项目,并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个人原因放弃聘用资格等情况,将按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四、公示与聘用

(一)对拟招聘的人选在越秀信息网(http://www.yuexiu.gov.cn)上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二)薪酬待遇按照越秀区辅助人员薪酬管理有关规定执行,按国家规定购买“五险一金”。

(三)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实行1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履行劳动合同;考核不胜任的,解除劳动合同。

五、其他事项

(一)面试时,考生需携带《越秀区流花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合同制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本人身份证及其他报名材料原件备查。摄影器材等不得带入试室,手机等通讯器材须关闭,并在进入试室前统一交现场工作人员处。

(二)如因考生未能在此公告要求的时间内提供相关证件资料,或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造成的取消面试或录用资格,由考生本人负责。

本公告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联系人:林先生,莫小姐;联系电话:020-86663070,020-86663060(电话接听时间:上午10:00-12:00,下午15:00-17:00)。

附件:越秀区流花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合同制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

原标题:越秀区流花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招聘合同制辅助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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