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海珠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公开招聘雇员

  海珠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是海珠区人民政府主管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政务服务、政务技术信息化、数字政府建设、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政务公开等工作。

  为充实本单位雇员队伍,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雇员。

  一、招聘岗位、人数、范围

  (一)招聘岗位与人数

  招聘管理辅助类雇员1名,主要负责政务服务或数字政府建设辅助类工作,具体工作岗位局统筹,由局下属事业单位海珠区数字政府运营中心使用。

  (二)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组织纪律观念强,无违法犯罪和违纪记录;

  (二)具有广州市户籍,或持有广东省居住证(居住地址在广州市内),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1月2日后出生);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四)持有A1、A2、B1牌其中任意一类机动车驾驶证;

  (五)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六)服从招聘单位岗位安排;

  (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4年1月10日--1月16日(工作日9:30-12:00,14:30-17:00)。

  (二)报名地点:广州市海珠区石榴岗路480号政务服务中心703室,联系人:陈小姐、王小姐,联系电话:66662384。

  (三)报名要求:报考者报名时须交本人近期大一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照2张,并填写报名表(附件),提供本人户口簿(加盖公章的地址页及本人页,属集体户口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复印件及本人页原件)、身份证(正反面,非广州市户籍需提供有效期的广东省居住证,居住地址须在广州市内)、毕业证、学位证、机动车驾驶证A1、A2、B1牌其中任意一类。所有证件、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A4规格,原件在校验后退还本人)。

  (四)资格审查:应聘者通过资格审核方可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所提交材料必须与报名时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之处,取消考试资格。

  (五)笔试开考比例:笔试开考比例不得低于1:3,如报名结束未达到笔试开考人数,延长报名时间(另行发布公告)。

  四、招聘程序

  (一)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综合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按40%计入总成绩。

  笔试时间及地点以电话或短信通知为准。

  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

  按招聘人数和笔试成绩高低顺序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所有笔试人员均可进入面试。

  (二)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等信息另行通知。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与所聘岗位的专业匹配性以及分析判断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00分,按60%计入总成绩。

  (三)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若考生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四)体检

  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和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应聘者,在二周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考核聘用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并再次核实是否具备报考资格。按照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海珠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aizhu.gov.cn/hzdt/tzgg/zpxx/index.html)公告栏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对于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选,按照雇员管理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待遇和管理

  待遇标准按区、我局雇员管理有关文件执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制。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因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七、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海珠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负责解释。

  附件:海珠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公开招聘政府雇员报名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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