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越秀区华乐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辅助人员

因工作需要,华乐街道办事处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机1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招聘人数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机1名。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党的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

(二)高中或以上学历,男性,55周岁以下;

(三)持有B牌或以上驾照,有2年驾驶工作经验者;

(四)具备计算机基本操作技能优先考虑。

三、报名须知

(一)报名地址:广州市越秀区麓苑路49号三荣大厦二楼华乐街道办事处党政办(联系电话:83599509)。

(二)报名时间

2023年12月25日(星期一)至2023年12月27日(星期三)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三)报名材料

1.《越秀区华乐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辅助人员报名表》(见附件,请自行下载打印,一式两份,张贴小一寸证件照);

2.提交身份证、户口簿、驾驶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四)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五)报名要求

报名后进行资格审查:报考者必须对所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发现弄虚作假立即取消面试及聘用资格。

四、考试须知

考试方式为面试,面试地点和时间将在报名结束后另行通知。

(一)面试

面试满分100分,主要考察应聘者与应聘职位的匹配情况。

(二)体检

体检对象按照考生总成绩以招考职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并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

(三)考察

由华乐街道办事处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对拟聘用人选进行组织考察。

五、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方式

经考核合格后,由华乐街道办事处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广州市越秀区信息网(www.yuexiu.gov.cn)上公告,公示期满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二)工资待遇和福利

按越秀区华乐街辅助人员标准执行。

(三)试用期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本公告由越秀区华乐街道办事处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3599481 罗先生

附件:《越秀区华乐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辅助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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