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集团公司法律合规部(审计部、监督追责部)法务主管/主办(1名)
二、岗位职责
1.集团公司法律工作计划、报告、台账及月报的编制;
2.对合同进行审核、合规审查,对新建、修订制度进行合规审查,对重大决策进行合规审查,对对外文书进行审查;
3.对股权投资、购置大型资产和不动产、成立子企业等进行法律评审;
4.协助案件处理,指导和促进各单位处理案件,促进案件的“减存遏增”,推动案件的完结和和解,负责案件的台帐、法律风险台帐编制;
5.与常年法律顾问对接和管理,协调律师的招标和管理;
6.合规管理日常工作,编制合规台账和报告;
7.其他需要配合的工作。
三、岗位要求
1.思想政治觉悟高,道德品质好,能吃苦耐劳,有良好的团队精神,中共党员优先。
2.法学本科或以上学历,年龄男40岁以下(女35岁以下),熟悉民商法律业务,对合同、制度等有较好的评判能力,对案件的处理有较好的判断和协调能力,能提出较有水平的法律建议,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者优先。具备较好的管理能力,能统筹法务工作规划、指导和咨询工作(主管)。
3.有较好的管理工作能力,具备五年(主管)/三年(主办)以上大中型企业法务工作经验或律师事务所律师工作经验(条件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具备两年以上主管或同级别工作经验(主管),总局系统内优先。
四、待遇
按集团公司相关薪酬制度执行。
五、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日至11月10日。
(二)报名方式:电子邮件报名。请将公开招聘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职业(执业)资格证、学历和学位认证证明、其他必须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发至邮箱 zmjnrlzy@163.com,文件名称及邮件标题请务必使用“具体用人单位 需求部门及岗位 专业 学历 姓名”的格式。
(三)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进行资格初审,通过初审者方可参加面试。
(四)考试:笔试 面试,根据报名初审情况另行通知。
(五)其他:应聘者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对于报考本岗位存在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应聘者不得报名。
(六)联系方式:
地址:广州市东风西路140号东方金融大厦1008-1010单元
联系人及电话:常先生 020-291037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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