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广州市从化区教育局城东教育指导中心及广州市从化区教育局城西教育指导中心下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心理教师1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职位和人数、地点
(一)招聘对象
1.2023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期间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2.非2023年毕业的往届生:指在2022年12月31日(含)之前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3.不限: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报考。
港澳居民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的通知》和公告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
(二)招聘考点
本次招聘考点设在从化区。
(三)招聘职位人数
本次招聘教育系统事业单位编制的心理教师13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职位表(附件1)。
二、应聘人员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要求的基本条件及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身体健康,具有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招聘职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条件、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以及招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6.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7.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在报考时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2020〕10号)的准入条件。(具体参阅:http://www.gz.gov.cn/zwgk/fggw/sfbgtwj/content/post_6454314.html)。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应聘岗位的具体资格条件
1.考生要求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须具有与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高学段的教师资格证可以报考低学段的岗位。
2.报考教师岗位的考生年龄一般在35周岁(含)以下,具有与应聘职位相应高级职称的考生或取得博士学位的考生年龄放宽到40周岁(含)以下。年龄、学历、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取得时间点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3.所有报考人员所学的专业必须与报考的岗位相对应。报考人员的专业及其代码依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执行。报考人员必须符合报考职位规定的相关专业(代码)要求(详见附件1),专业以所获得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所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则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材料(包括加盖公章的课程成绩单、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等),经组织招聘部门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视为专业符合报考要求。
4.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生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广州市从化区教育系统在职在编人员;
7.已签署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且尚在服务期限内的人员。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首日。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依次按照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组织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报考人员须严格按照考试要求携带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开具的带有相片的有效身份证明)、准考证等按时到达考场进行考试,未按时到考场报到或中途擅自离开考场均视为放弃考试。报考人员在各考试环节均不得以明示或暗示的方式向考官透露个人信息,否则无条件取消考试资格。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日9:00至2023年11月7日17:00止。逾期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www.qgsydw.com)进行网上报名,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相关材料。
3.网上报名环节由报名系统自动初审,报考人员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与完整性负责,不得虚报、隐瞒有关情况,不得弄虚作假以骗取考试资格,不得为“试考”虚假报名;因考试信息填写不全、错误等原因影响考试或录用资格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于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和虚报、隐瞒有关情况骗取考试资格等违纪违规行为,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并列入诚信记录;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报名要求:
(1)报名时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100KB内)。未按规定上传照片的,视同未报名。
(2)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每位考生限报一个职位。
(4)同一职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3以上(含1:3)才准予开考,若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相应减少该职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职位招聘,并于开考前公告。
(二)打印准考证
考生可于2023年11月9日16:00起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初定2023年11月10日下午,广州广播电视大学从化分校(广东省广州市从化区旺城大道337号)。具体时间及要求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政策法规,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准则,教育学、心理学方面的基本理论知识,课堂教学、班级(团队)管理常规知识,校园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学科专业知识等。
3.采取90分钟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1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onghua.gov.cn)及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www.qgsydw.com)公布。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5.根据考生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按招聘同一职位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名单。若最后一名出现同分的,则同分人员一起进入资格审查环节,招聘职位人数与应聘人数达不到1:5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6.具有与应聘职位相应高级职称或取得博士学位的考生免笔试,直接进入资格审查环节,且不占用参加笔试考生进入资格审查的名额,通过后进入面试环节。
7.应聘人员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可以在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招聘单位提出书面申请核查一次。核查限于以下范围:主观题、客观题有无漏评;分数的计算、登记是否有误;对违纪、违规、异常记录有异议。经核查确有错误的,招聘单位将在3个工作日内更改分数,并通知因更改分数受到影响的考生。
(四)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以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onghua.gov.cn)及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www.qgsydw.com)公告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者视为放弃资格审查和面试资格。
2.考生下载资格审查资料目录表(附件3),相关复印件资料按照目录(A4规格)顺序装订。考生带齐报考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如出现考生不符合条件或放弃时,可在参加笔试的考生中,按笔试合格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考生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准确、有效,且与《报名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资格审查的材料不予退还。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方能参加面试环节。
3.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招聘单位将书面告知相关事由。被取消面试资格人员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书面告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申请复核。复核期间,相关岗位面试时间相应顺延,招聘单位将及时告知入围面试人员。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以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onghua.gov.cn)及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www.qgsydw.com)公告为准。
2.面试采取试教的方式进行。根据我国现行的教材选取教学内容。考生在30分钟内写一课时的教学设计(教学设计不进行评分),考生根据所写的教学设计进行试教(限时10分钟/人)。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4.面试结束后,由工作人员在现场向应聘人员发放面试成绩通知单。
(六)综合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40%和面试成绩占60%比例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具有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或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人员以面试成绩作为综合成绩。合格成绩为60分,不达60分不予聘用。综合成绩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onghua.gov.cn)及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www.qgsydw.com)公布。
(七)体检
1.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综合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环节;笔试、面试成绩皆相同的,则另行增加一轮面试,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考生笔试、面试成绩均须合格才能列为体检对象。体检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
2.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的通知》(粤教继〔2013〕1号)执行。体检由广州市从化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结果需复查的考生,自通知复查之日起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者,视为体检不合格。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考察。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文件规定执行。
(九)公示
根据应聘者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onghua.gov.cn)及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www.qgsydw.com)公示5个工作日。
四、聘用
(一)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为拟聘用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分配到相关单位工作,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
(二)拟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聘用期间按广州市从化区的有关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解除聘用。聘用人员可在聘用半年后申请办理户籍迁入从化手续。
(三)所有拟聘用人员因自身原因造成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职手续的,视为放弃入职资格。
(四)入聘岗位按事业单位岗位聘用政策办理岗位聘用。
(五)人员录用后按学历从相应岗位起聘。具有本科学历的暂定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的暂定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暂定专业技术十级岗位。
(六)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按同一岗位综合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员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则面试成绩高分者排名优先递补;若仍出现同分,则再次进行面试,高分者排名优先递补。
五、其它事项
(一)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证件不齐或证件与报名登记表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二)港澳居民报考者根据《关于印发<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7号)的规定执行。
(三)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符合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条件方可报考。考生报名后视为认同公告所有内容,须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凡不按规定条件报名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
(四)报考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合同的,聘用单位应据此解除合同: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的。
2.报考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或考察等过程中作弊或隐瞒任何不适宜聘用情况的。
(五)本次招聘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以此次招聘名义组织的任何行为,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六)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时间,从化区教育局可根据工作进度作出适当的调整,并将调整时间及时在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onghua.gov.cn)及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www.qgsydw.com)上公告,请参加招聘的考生自行关注相关信息。
六、咨询电话
咨询时间:工作日的9:00—12:00、14:00—17:30
咨询电话:020-87935143;020-87941578。
本招聘公告解释权归广州市从化区教育局。
附件:1:广州市从化区教育局城东教育指导中心及广州市从化区教育局城西教育指导中心下属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心理教师职位表.docx
5:广州市从化区教育局城东教育指导中心及广州市从化区教育局城西教育指导中心简介.docx
相关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