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为广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全面做好就业创业扶持、走访慰问、帮扶解困、信访接待、权益保障等退役军人事务领域服务性、保障性、事务性、延伸性工作,是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现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合同聘用制)1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
综合岗。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 具有聘用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及技能要求。
4. 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曾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二)具体岗位条件
(1)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7年11月2日以后出生)。
(2)学历和专业要求: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身份要求: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
(4)其他要求:具有较好的口头表达能力、沟通能力、分析研判能力和写作能力,执行力强,能熟练使用计算机。
三、薪酬待遇
1. 薪酬标准:聘用人员为编外工作人员(合同聘用制),执行省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规定的薪酬待遇。
2. 其他待遇:聘用人员在聘期内按照规定享受“五险一金”待遇,依法享有带薪年假、法定假期。
3. 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为1年,其中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按试用期工资待遇发放。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自公布之日起至2023年11月2日止。
(二)报名方式:采用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
(三)报名材料:凡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均可下载并如实填写《广东省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表》(附件1),然后将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学历和学位证书、近期电子证件照3张以及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材料(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或服役经历的需提供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或社保证明材料)扫描后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到招聘单位电子邮箱,邮件主题及文件命名为“招聘岗位+姓名”。邮箱地址:dva201948@gd.gov.cn。
五、招聘程序
(一)初审。提倡诚信报考,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并对填报内容和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如应聘者提供虚假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严格对报名人员的应聘资格和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报名资格的人员进行筛选。筛选结束后电话通知应聘人员参加笔试。未接到通知的视为初审未通过。
(二)考试。本次招聘通过笔试和面试的方式。
1. 笔试
笔试的时间、地点和具体事宜另行通知。笔试采取闭卷方式集中考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合格,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面试。
2. 资格审查及面试
(1)面试对象: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入围面试者,需要提交相关报名资料原件接受资格审查。资格审核不合格的,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不得参加面试,招录单位可依次递补面试对象。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 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x40%+面试成绩x60%。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综合成绩不合格者不得列为体检、政审考察对象。
(三)体检
按照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以综合成绩最高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中心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并组织考生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若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体检人选。
(四)考察
通过查阅个人档案、联系原工作单位等方式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不符合要求取消聘用资格的,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聘用
确定的拟聘用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发放基本工资。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六)其他
在以上程序中,未收到通知的考生,视作未通过,不再另行通知。
六、咨询方式
如有疑问,请与我们联系。
联系人:陈先生,咨询电话:020-32665960。
单位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广汕一路342号。
附件:广东省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编外聘用人员招聘报名表
一、招聘岗位
综合岗。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 具有聘用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及技能要求。
4. 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曾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二)具体岗位条件
(1)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7年11月2日以后出生)。
(2)学历和专业要求: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身份要求: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
(4)其他要求:具有较好的口头表达能力、沟通能力、分析研判能力和写作能力,执行力强,能熟练使用计算机。
三、薪酬待遇
1. 薪酬标准:聘用人员为编外工作人员(合同聘用制),执行省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规定的薪酬待遇。
2. 其他待遇:聘用人员在聘期内按照规定享受“五险一金”待遇,依法享有带薪年假、法定假期。
3. 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为1年,其中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按试用期工资待遇发放。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自公布之日起至2023年11月2日止。
(二)报名方式:采用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
(三)报名材料:凡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均可下载并如实填写《广东省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表》(附件1),然后将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学历和学位证书、近期电子证件照3张以及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材料(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或服役经历的需提供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或社保证明材料)扫描后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到招聘单位电子邮箱,邮件主题及文件命名为“招聘岗位+姓名”。邮箱地址:dva201948@gd.gov.cn。
五、招聘程序
(一)初审。提倡诚信报考,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并对填报内容和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如应聘者提供虚假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严格对报名人员的应聘资格和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报名资格的人员进行筛选。筛选结束后电话通知应聘人员参加笔试。未接到通知的视为初审未通过。
(二)考试。本次招聘通过笔试和面试的方式。
1. 笔试
笔试的时间、地点和具体事宜另行通知。笔试采取闭卷方式集中考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合格,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面试。
2. 资格审查及面试
(1)面试对象: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入围面试者,需要提交相关报名资料原件接受资格审查。资格审核不合格的,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不得参加面试,招录单位可依次递补面试对象。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 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x40%+面试成绩x60%。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综合成绩不合格者不得列为体检、政审考察对象。
(三)体检
按照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以综合成绩最高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中心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并组织考生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若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体检人选。
(四)考察
通过查阅个人档案、联系原工作单位等方式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不符合要求取消聘用资格的,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聘用
确定的拟聘用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发放基本工资。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六)其他
在以上程序中,未收到通知的考生,视作未通过,不再另行通知。
六、咨询方式
如有疑问,请与我们联系。
联系人:陈先生,咨询电话:020-32665960。
单位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广汕一路342号。
附件:广东省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编外聘用人员招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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