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增城区纪委监委公开招聘聘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本着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增城区纪委监委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增城区纪委监委公开招聘15名聘员。具体招聘职位、专业要求和资格条件等详见《2023年广州市增城区纪委监委公开招聘聘员职位表》(附件1)。

  二、资格条件

  (一)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身体健康,能胜任招用岗位的工作;

  4.服从工作安排,从事纪检监察工作,必要时需外出开展审查调查。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有过刑事犯罪记录或受过党纪、政务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在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过程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等行为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岗位资格条件

  1.各招聘岗位的专业参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设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除专业参考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但所学专业必修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或所学专业为参考目录所列专业名称中包含的旧专业部分,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时一并提交用于报考的毕业证书、报考专业所对应的毕业院校盖章的课程成绩单原件,由招聘单位按相近专业进行认定。

  2.具有大学本科学历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要求报考人员须于1987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要求报考人员须于198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三、招用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18日9:00至9月27日24:0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报考者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按网上提示的方法进行报名,本次报名不收取费用。

  3.笔试确认

  笔试设网上确认参加笔试环节,通过报名的考生请于2023年10月7日9:00至9日24:00登陆报名系统进行笔试网上确认。逾期未进行网上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4.打印准考证。

  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的考生,2023年10月11日9:00至10月13日24:0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具体考试时间、地点等信息以准考证为准。

  5.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报考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报考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参加报名、笔试、面试、体检等各招考环节。

  (二)考试方式和内容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择优选聘。总成绩为100分,笔试占总成绩比例为40%,面试占总成绩比例为60%(满分均为100分)。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将调减职位或延长报名时间,延长调整后仍达不到比例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

  (1)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本次考试为闭卷考试,主要测试纪检监察业务知识、文字表达能力等,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

  2.面试

  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用人数不低于1︰3比例确定。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1)面试的人员名单以网络发布为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是对应考者的职业素质、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要求回答问题准确、简练,仪容仪表端庄大方。

  (三)体检、考察与公示

  1.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考察程序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录用的有关规定执行。

  2.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人选,由增城区纪委监委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同时,对考察人选提供的报考资料进行复审,全面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列入考察人选。

  3.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招用人员,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属实的,按规定程序办理招用手续。

  4.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报考人员主动放弃出现缺额时,招用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组织体检、考察。

  四、工资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管理,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考察胜任本职工作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工资福利待遇执行增城区机关聘员工资福利标准,按规定缴纳社保和住房公积金。

  五、其他事宜

  (一)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考试、招聘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二)报考人员应保持联系电话畅通,报考人员失联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视为自动放弃。

  (三)在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中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因报考人员不符合条件或主动放弃而产生的缺额,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四)被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岗位分配。

  (五)本次招聘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六)本次招聘有关政策由广州市增城区纪委监委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0-32829096,监督电话:020-32833080(工作日上班时间:9:00—12:00,14:00—18:00)。

附件:

1:2023年广州市增城区纪委监委公开招聘聘员职位表.xls.xls

2: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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