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东省委机关幼儿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二批)

  中共广东省委机关幼儿院创建于1950年3月,为广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下属的事业单位,是一所全日制幼儿园,是教育部幼儿园园长培训实践教学基地、科技部科普基金项目示范幼儿园、广东省首批省一级幼儿园、广东省书香幼儿园、广东省巾帼文明岗、广东省环境教育基地示范单位、广东省食品安全A级单位、广州市《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示范园、广州市绿色幼儿园、广州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多所高等院校学前教育实习基地。

  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单位事业发展,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4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幼儿教师岗位

  二、招聘对象: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3名、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以上学历人员1名。

  三、招聘条件

  (一)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广州市户口迁入有关规定。

  7.年龄条件:35周岁以下;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8. 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具体详见《中共广东省委机关幼儿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第二批)》(见附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五、报考程序

   (一)报名时间

  9月18日—— 9月 22 日

  (二)报名方式及应聘材料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登陆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按网上提示进行报名、填写个人信息、提交相关材料。

  2.报考要求:报考人员在网上填报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准确。

  3.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人员在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考生参加公开招聘考试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报考人员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准考证打印具体时间请登陆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查看。

  (三)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登陆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gd.gov.cn/)、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

  2.报名人员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

  3. 招聘岗位中专业条件参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4.国内普通高校报考人员须于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师资格证以及有关证明材料。

  5.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考生,应在报名时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6.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第十条等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

  六、考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

  2.笔试时间和地点:待定(以准考证上确定的为准)

  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1位。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并列。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笔试成绩在考试后20个工作日内通过广东省委机关幼儿院网站(http://gdswy.zgyey.com)首页“招聘公告”栏目公布。考生也可登陆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报名平台(http://www.qgsydw.com)进行查询。

   (二)面试与资格审查

  1. 笔试成绩公布后,我院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在合格分数考生中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名单在笔试后20个工作日内通过广东省委机关幼儿院网站(http://gdswy.zgyey.com)首页“招聘公告”栏目公布。考生也可登陆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报名平台(http://www.qgsydw.com)进行查询。

  2.进入面试人员在名单公布后需按我院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报考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凭准考证、身份证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因考生面试资格被取消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我院在笔试合格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对象。

  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所有证件、证明材料均为原件和复印件):(1)应届毕业生持准考证、身份证、户口本、学生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成绩单、业绩成果和获奖证明及其他材料参加资格复审。(2)社会人员持准考证、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职称证书、工作经历证明或劳动合同、业绩成果和获奖证明及其他材料参加资格复审。(3)如为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师资格证,连同业绩成果和获奖证明及其他材料参加资格复审。

  3.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面试评委为奇数,且不少于7人,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

  4.面试方式:采取课堂试讲和专业技能展示的形式,课堂试讲考试时间为10分钟,专业技能展示考试时间为5分钟,考生可根据本人专项自行决定是否携带展示所需要器材。

  5.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课堂试讲占比70%、专业技能展示占比30%。60分为合格分数线,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1位。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到小数点后1位数)。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另行组织面试。

   七、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考试结束后,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时间和医院另行通知。教师岗位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结果通过广东省委机关幼儿院网站(http://gdswy.zgyey.com)首页“招聘公告”栏目公布。

  (二)考察。对体检合格的考生人选进行考察,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通过广东省委机关幼儿院网站(http://gdswy.zgyey.com)首页“招聘公告”栏目公布。实施细则(试行)》要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

  八、公示、聘用

  (一)公示。对拟聘人选将在广东省委机关幼儿院网站(http://gdswy.zgyey.com)首页“招聘公告”栏目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二)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办理聘用手续。

  九、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考生应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随时关注并登陆中共广东省委机关幼儿院网站或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查询笔试成绩、面试名单、拟聘人选等情况。考生应当确保联系方式准确、畅通。

  (三)关于递补的说明

  因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我院可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递补。递补的,在同一岗位考试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等额递补。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十、联系方式

  咨询(传真)电话:020-87184929

  监督电话:020-83132763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一路梅花村71号

  

附件:中共广东省委机关幼儿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第二批).xlsx


  中共广东省委机关幼儿院

  2023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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