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安排,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天河区政协办公室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初级雇员3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2023年8月31日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人员,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在资格审查时出具国家教育部所属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参加面试。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
2.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记录;
3.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31日(1993年8月31日之后出生);
4.符合聘用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吃苦耐劳,热爱工作,愿意履行工作职责与义务,具备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详见附件1、附件2。
6.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详见《广州市天河区政协办公室2023年公开招聘雇员职位表》(见附件1)。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23年9月11日上午9时至2023年9月17日下午18时。
(二)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陆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按网上提示填写个人信息进行报名,报名时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未按规定上传照片且未确认者,视同未报名处理,考生需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及参加考试。
(三)下载打印准考证
请考生于2023年9月19日上午9时至9月20日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报考要求
1.报考人员须按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2)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
2.报考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每个岗位的招聘人数与有效报名人数的开考比例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可相应减少或取消岗位。
3.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招聘岗位所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则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毕业证书和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经组织招聘部门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视为专业符合报考要求。
4.如所学专业为目录中旧专业名称的,按照对应的专业名称及代码报考。旧专业后面注明“部分”的,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毕业证书和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经组织招聘部门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视为专业符合报考要求。
5.报考人员应具备与招聘岗位所要求专业一致的学历学位,用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学历专业报考,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准。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学位种类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报考人员可用非最高学历或学位报考,但用于报考的学历层次和学位层次应同时符合岗位要求,并提供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四、考试及资格审查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上的信息为准。
2.笔试形式、内容:笔试以闭卷方式考试,时间为120分钟,试题满分为100分,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知识水平,综合知识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时事政治、经济、法律、行政管理、公务写作等基本知识。
3.笔试要求:考生凭有效准考证和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笔试开始30分钟后未能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
4.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笔试成绩和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天河区门户网(http://www.thnet.gov.cn)上公布。
(二)资格审查
面试前,招聘单位将对面试对象进行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考生需携带相关证明材料(见附件3)。
凡与招聘条件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明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资格审查的,均为资格审查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面试。由此出现的面试人选空缺,可按该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进入资格审查。
通过资格审查参加面试人员的名单和面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在资格审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天河区门户网上公布。
(三)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依据考生所报考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位名次如有相同分数者,一并进入面试。面试人数达不到计划数比例的,面试人选为通过资格审查环节的实有人员。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应聘者不得列为体检对象。
通过面试的人员名单和笔试、面试分数将按照规定在天河区门户网上公布。
(四)考试综合成绩
面试结束后,考试综合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考试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不满60分的不予聘用。
五、体检、组织考察、确定拟聘用名单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与招聘岗位数额相等的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由广州市天河区政协办公室组织考察。如出现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或因个人原因放弃聘用资格等情况,可按该岗位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天河区门户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经公示拟聘用人员被投诉查实不可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福利待遇
执行天河区雇员薪金标准,并享受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福利待遇。
八、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按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招聘条件和附件2中的专业代码等要求进行报考,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予报名。应聘人员为研究生学历学位以上的需用其本科学历学位报考。
(二)请考生在报考同时及时办理学历和学位证明相关鉴定。
(三)考生在考试、资格审查、体检时所需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将取消考试、体检资格。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合同的,聘用单位应据此解除合同。
(四)应聘人员在接到录用通知后应按要求及时到岗到位。
本公告由广州市天河区政协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0-38622618。
附件1:广州市天河区政协办公室2023年公开招聘雇员职位表.xlsx
附件3:广州市天河区政协办公室2023年公开招聘雇员资格审查资料目录.xls
广州市天河区政协办公室
2023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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