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局属下事业单位海珠区科技创新服务中心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管理辅助类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范围
(一)招聘岗位与人数
管理辅助类雇员1名。
(二)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招聘。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政治思想良好,组织纪律观念强,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无违法犯罪和违纪记录。
(二)应聘者年龄限35周岁以下(1987年8月15日以后出生),要求身体健康;
(三)具有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以及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附件1)。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或持有C1及以上驾驶资格证者优先;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3年8月14日-8月18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
3.报名地点:海珠区泰沙路555号713室。
4.报名需提交材料:报名登记表(附件2)、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工作经历证明(社保参保记录)、暂缓就业协议书(仅办理了暂缓就业的人员提供)、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1张等岗位要求的材料。所有证件、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A4规格,原件在校验后退还本人)。
5.资格审查:报名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考试。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所提交的材料必须与报名时填写的情况一致,应聘者应对提交的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之处,取消考试资格。
(二)考试
1.笔试
笔试形式: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
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详见《笔试准考证》。
2.面试
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和笔试成绩高低顺序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未达上述比例的,所有参加笔试的人员均进入面试。面试时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不合格的考生不进入体检阶段。
面试时间和地点:以电话或短信通知为准。
面试形式和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解决问题处理能力及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若综合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成绩查询:海珠公众信息网 http://www.haizhu.gov.cn/gzjg/qzf/hzqrsj/kszp/
(三)体检
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和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应聘者,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四)考核聘用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情况等,并核实是否具备报考资格。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间因劳动者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的,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按照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海珠区政府门户网站(www.haizhu.gov.cn)海珠区人社局“考试招聘”版块公示3个工作日。对于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选,按照海珠区科技创新服务中心雇员管理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待遇和管理
待遇标准按海珠区及用人单位雇员管理有关文件执行。聘用人员按劳动合同法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解除劳动合同。
五、注意事项
(一)考生参加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时,需携带身份证;证件与报名登记表不一致的,不得参加;
(二)考试期间,考生如出现不适症状,应及时报告并自觉服从考务人员管理,配合接受相应安排;
(三)提交报名资料后,超过考试规定时间没有前来参加笔试、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四)本次招聘工作,请考生认真填写联系方式,务必准确无误,因联系方式错误导致无法联系,致使招考通知信息延迟等问题,个人自行承担责任;
(五)本招聘不办理户籍迁移、档案存放手续,住宿自理;
(六)应聘者提供虚假材料的或在考试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所签聘用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六、其他
本公告由海珠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0-84234915。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附件:1.公开招聘雇员岗位表
海珠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2023年8月14日
相关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