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白云区委宣传部2023年政府雇员招聘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中共广州市白云区委宣传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政府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7人、行政辅助岗1人(详见附件1“岗位需求表”)。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违规记录;

  (二)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具备基本的法律知识,具有较好的文字书写、语言表达、组织协调、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三)报考年龄具体详见岗位需求表;

  (四)具有全日制大专或以上学历,本科及以上学历需具有相应学位,报考专业技术岗位具备岗位需要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职业资格,年龄、学历、学位、工作经验等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6月30日;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有参加邪教组织经历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实操)、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7月14日下午5:00。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报考人员登录白云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by.gov.cn),下载《中共广州市白云区委宣传部政府雇员报名登记表》,按要求填报信息后打印出来签名、扫描发至邮箱gzbyss_hr@126.com。

  3.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2)报考人员所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全面,报名登记表发送成功后不得更改。

  (3)网上资格初审: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者资格条件进行网上初审。通过网上初审人员名单7月21日前在白云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二)现场资格审查

  1.现场资格审核要求:通过网上初审的报考人员需提供报名登记表,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属集体户口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学历、学位证书,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学位鉴定证明(可补交),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的需提供职称证书,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查验后退还)。

  2.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材料,以及个人代表作品。

  3.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

  4.招考计划数与岗位报考人数之比低于1:3的,按实际报考人数开考。

  5.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7月31日(星期一)上午10:00-10:30;地点:广州市政通路37号。

  6.通过现场资格审查者,获得笔试(实操)资格。

  (三)笔试(实操)

  1.时间:2023年7月31日(星期一)上午10:30;地点:广州市政通路37号;考试时间为90分钟,开考后迟到20分钟不得入场。

  2.内容:新闻采编业务(采编岗位)或电子信息/计算机知识(运维岗位)。

  3.成绩:笔试(实操)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成绩于笔试(实操)结束后在白云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四)面试

  1.确定拟面试对象。按1:3的比例依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人数达不到设定比例,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

  2.面试人员名单、时间和地点在白云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布。

  3.综合成绩:综合成绩100分,60分为合格。其中,笔试(实操)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

  (五)考察和体检

  按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依综合成绩高低顺序确定考察对象。如出现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经历、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

  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取消应聘资格,招考单位可决定是否根据空缺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考察通过后由中共广州市白云区委宣传部统一组织入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体检不合格或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取消应聘资格,招考单位可决定是否根据空缺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白云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本人自愿放弃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的视为本人自愿放弃。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录用、本人放弃录用的,招考单位可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四、工资待遇

  依照白云区政府雇员相关文件执行,另实行绩效考核方案,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基本工资按正式工资的80%发放。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五、注意事项

  考生须诚信报考、诚信考试。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1.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恶意报考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考察等过程中作弊的。

  本公告由中共广州市白云区委宣传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0-86396932。(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节假日除外)

附件1:岗位需求表.xlsx

附件2:报名登记表.xlsx


相关职位:

政府雇员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