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海珠区官洲街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贯彻落实《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广东省兜底安置类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穗人社规字[2020]6号)文件精神,帮助辖内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需要,官洲街道综合服务中心现向社会公开招聘兜底安置类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2名,主要协助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责任心强,无违法犯罪记录,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等行为。

(二)法定劳动年龄内(男性60周岁以下,女性50周岁以下),遵纪守法,身体健康,能遵守用人单位管理制度及服从工作安排。

(三)就业困难人员(已办理失业登记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经三级帮扶仍未能就业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从2023年7月10日至7月14日,办公时间: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8:00时。

2.报名地点:官洲街道党建工作办公室(广州市海珠区北山大街10号2楼203室)。

3.报名要求:报名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属集体户口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居住证(非广州市户籍)、就业困难人员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核后退回)。填写《海珠区官洲街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并提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照1张。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

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可进入面试。

(四)面试

1.由本单位组成公益性岗位小组,对参加面试人员的综合知识和能力水平进行考评。

2.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按照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费用自理),若出现体检不合格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合格者,由单位组织进行政审。

(六)政审

主要考察拟招聘人员的思想政治、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三、待遇和管理

招聘的人员由官洲街道综合服务中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按政策规定为聘用人员办理社保、医保及住房公积金等。录用者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正式录用资格。工资按《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广东省兜底安置类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穗人社规字[2020]6号)工资标准执行。

附件:广州市海珠区官洲街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doc

官洲街道办事处

2023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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